人生有许多苦难,大多与钱有关
确切地说都是因为“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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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私法商事编 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10 分类: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

第一章商事总论

第二章商人

第三章商业使用人

第四章合股

第五章汇票

第六章海商

第七章倒号 

 


第一章商事总论


  第一节 商事官厅


  第二节 郊


  第三节 特许营业


  第四节 官办


  第一节商事官厅


  第一厘金税则


  大清国福建通商百货行商厘金章程


  一、查闽省百货行厘金旧章,南台局向照海关税则,每百两抽收银八十三两,又加二耗,又加抽军饷银八十三两;厦门局亦照海关税例,每百两抽收银八十三两,又加二耗,向系包办。其余如延平、水口等处与各属卡章程均有不同,办法已不归画一。且海关税则相沿日久,各货价值未免畸重畸轻,而起验未分,偷漏等弊尤难稽考。今应仿照浙江、江西各省章程,先将各货成本,公议估值时价,分别验,定数抽收,以照平允。逢起抽百分之三,逢验百分之二,抽足两起两验。此外,经过各卡,验照放行,不得重抽;如有巡丁人等藉端留难,许该商贩禀究。该商贩亦不得夹带货物希图朦混,查出定行究罚。


  一、两起两验之法,明定章程,俾知遵守。凡客商载货过卡,即查验前局厘票。如


  前局起票,该局即局验厘;前局是验票,该局即抽起厘;如无前局厘票,即从该局起抽。各局俱别刻起厘捐讫、验厘捐讫戮记二颗,分别盖印,并于缴局存查,及照根各票上一并盖用。如起验已满,经过各卡,即将起验四票盖用照票戮记,以杜弊混。


  一、未经设卡之州、县土产货物,运往别境销售者,总以附近经过之头卡为起局。再经次卡,即为验局。以后挨次起验,仍以四处为满。如经过头卡并不完厘,于二卡、三卡如行查出者,除勒令按照次数补完正厘外,仍行议罚,并一面行查头卡,因何漏越之处,禀明总局核办。


  一、客商贩运货物,水路雇船、陆路雇夫,向由行家代雇,且均按货提扣行用;是该商所运货物,行家无不周知。凡有由行起运之货,除该商自行赴卡报厘外,亦应责成各该行代为报数,仍由各局卡委员认真稽察,如敢挟同容隐以多报少者,查出一同议罚。其无行户处所及路过客商不愿投行径自报厘者,亦听其便。


  一、客商置货必有发票,运货必有行单。凡于经过头卡报厘之时,须将发票、行单随货呈验,该局卡委员即督同司事人等认真稽查;如有票单与货物不符者,照章议罚。其由自置货物并无发票者及自行运货并不投行者,均按货照章抽收,不得留难阻滞。


  一、此次所定厘金数目,均系按照南台各行进货成本,从宽公估,议定抽收,约较门市发卖之价,概以七折计算;其有现在市价轻贵之货,均为格外从减科算,以恤商情。且查旧章,有作一处抽收,有分作南台、水口、延平三处抽收者,现均为约计道里之远近,匀作两起两验,四处抽收。客商既便于预为筹措,卡员亦不致失于重轻。各宜遵守,勿得漏越干究。


  一、各局核收银钱,或有银洋并收者,或有以钱核收者,均宜定数收解,以归画一。凡遇客商到卡报厘,该局卡核明应完厘金若干?完银则均收二七库砝足纹;完洋则以英番核收,每百两加贴水银六两;完钱则按照随地随时库纹银价照数折收。均不得于定数内任意高抬,致有短绌;亦不得于定数外分文多取,致累商资。


  一、查出各货偷漏,除押令缴足正项厘金外,照应完之厘三倍示罚。当即悬牌,示明某客某货罚数若干?余归赏若干?余归正项汇解,俾商民共知。并于存查照根上,照数注明,按旬汇入清折,报明总局,以凭转报。其罚款以一半充赏,以一半归正款,汇解省局充饷。


  一、海船进口、出口之货,均除完内地厘金外,其进口之货,应照完进口厘金,方准归行发贩;其出口之货,亦应照完出口厘金,方准装运放洋。但旧章科则太轻,现拟照旧章加倍抽收,以裕军饷。


  一、由外省贩运来闽货价,均以外省厘票为凭,报由入境头卡分别查验。其本省各府、县出产土货,亦须报由各府、县经过头卡查验起票。如价值与南台所估轻重悬殊者,均准由各该府、局核酌明总局,随时办理。


  一、百货名目甚繁,不及备载;其有未经列入之货,各该局卡一体查验,比例抽收,随时报明增补(项目略)。


  第二奏议


  江宁布政使雷以诚奏:窃自粤匪窜扰以来,地已十省,时及四年;各处添兵,即各处需饷。兼之盐引停运,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间因兵荒而蠲免缓征,国家经费有常,入少出多,势必日形支绌;而逆匪蔓延,又不知何时平定?有饷无兵,尚可招募;有兵无饷,更难支持。上年夏间奏请于里下河设局劝捐,藉练壮勇,保守东路。一经开导,无不输将踊跃。盖绅民身家念重,病痒相关,故臣之劝捐,视各处轻易;然皆不过晓以大义,动其忠爱之良,非别有抑勒把持之术也。特为时已久,精力已竭,诚恐未能源源按济。臣书夜思,惟求其无损于民,有益于饷,并可经久而便民者,则莫如商贾捐厘一法。因里下河百产之区,米多价贱,曾饬委员于附近杨城之仙女庙、邵伯宜陵、张网沟各镇,略仿前总督林则徐一文愿之法,劝谕米行捐厘助饷。每米一石,捐钱五十,计一升仅捐半文;于民生毫无关碍,而聚之则多。计自去岁九月至今,祗此数镇米行几捐至二万贯。既不扰民,又不累商,数月以来,商民相安,如同无事。古人云:逐未者多则廛以抑之。捐厘之法亦古人征末之微意。而变通行之,入少则捐少,入多则捐多,均视其买卖所入为断,绝不强民以所难。况名为行铺捐厘,其实仍出自买客,断不因一二文之细,争价值之低昂。所谓征于无形、而民不觉者也。臣因此法商民两便,且细水长流,源远不竭,于军需实有裨益。是以现在复将此法推之里下河各州、县米行并各大行铺户一律照捐;大约每百分仅捐一分,甚有不及一分者。今各州、县会同委员斟酌妥议,禀明出示起捐,其小铺户及手艺人等概行蠲免,以示体恤。现在仙女庙各行铺承均已议妥,业于三月初十日起捐,并将该镇所立章程刊刻刷印,发交各州、县照办。俟里下河各县劝齐起捐后,究竟可以收捐若干?自应随时据实奏闻。如果为数较多,不惟臣营可资守御,并可协济琦善军营之需。


  夫富家之捐输有尽,而商贾之转运无穷,当此帑项拮据之时,若不设法熟筹,必至束手坐困;而取之无方,又恐于民有碍。故不得不于藉资民力之中,仍寓勤恤民隐之意;轻而易举,绝无苦累。惟里下河特弹丸一隅,乃河臣杨以增劝捐于斯,前漕臣李湘棻劝捐亦于斯;此去彼来,商民几无所适从。其实,臣捐厘之处,仅止杨、通两属,其余大江南北各府、州、县未经劝办者尚多,如果江苏督抚及河臣各就防堵地方分委廉明公正之员,会同各该府、州、县,于城市镇集之各大行、铺户,照臣所拟捐厘章程一律劝办,似于江南北军需可期大有接济。统俟军务告竣,再行停止。


  第三上谕


  谕:雷以诚奏;试行捐厘助饷,业有成效,请推广照办,以裕军储,并开列章程呈览一折。粤逆窜扰以来,需饷浩繁,势不能不借资民力。历经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抚奏请设局捐输,均已允行。兹据雷以诚所奏:捐厘章程系于劝谕捐输之中,设法变通,以冀众擎易举。据称:里下河一带办有成效,其余各州、县情形,想复不甚相远。着怡良、许乃钊、杨以增各就江南北地方情形,妥速商酌。


  第四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补用府即补清军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包为札饬事。本年正月初五日,奉台抚部院邵札开:照得基隆出产金砂,属地方自有之利,应归地方自受其益。现经派员会同地方官,督令本地殷实绅民,妥议章程,鸠集业户佣工人等分界办理;不准外来客户游民混杂淘挖,以杜争衅,而裕民生。深恐漳、泉、潮、嘉各路商人闻有金砂,集资鸠工,远图牟利;本地概行禁止,岂不往返徒劳。除示禁在台客户人等毋得招集游手贸然前来,致干禁令;如有本地莠民私相串结,致肇争端,定行从严究办不贷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转行各属一体示禁,并报明藩司台湾道善后局查照,毋迟!此札。等因。奉此,除报明各宪并分饬遵办外,各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札


  第五呈及批


  抽收金砂厘费商户金宝泉谨禀大人阁下:


  敬禀者:窃泉本年十二月间,禀请承办基隆官地、民地金砂,抽收厘费,以一年半为期,每年认缴公款银两,出具保甘各结,禀蒙善后局宪详准,发给示谕戳记,承领接办。并奉抚宪邵传谕,饬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办,年内十天,准收厘费免缴公款等因。泉遵于本月二十一日驰抵基隆,前赴原设金砂各总分局接交承办。嗣经瑞芳等处总分局,次第于二十二、三等日,移交承办。窃查洗金处所,淘工云集,间有游民无赖,不遵领牌,恃强淘洗,以及携带利器,诚虞生出事端。应请示禁:嗣后洗金工民,遵章领牌,不准携带刀械,致免滋事。再基隆逼近海口,且为淡兰往来大路,游勇强棍,西皮福禄党羽,诫恐溷迹洗金,藉端滋扰,并请一并晓谕严禁。所有报明承办抽收金砂厘费,并恳请给示缘由。理合禀明,伏候钧裁。敬请崇安!商户金宝户谨禀。


  钦加三品衔赏换花翎特授基隆抚民理番分府方批:


  据禀:洗金处所,闻有无赖携带利器,不遵领牌,恃强淘洗,应准出示一并严禁。该包商仍随时稽查弹压,毋许匪徒混迹滋事。切切!此檄。


  光绪十八年十二三十日


  第六示谕


  钦加三品衔赏换花翎特授基隆抚民理番分府方,为出示严禁事。本年正月初一日,据抽收金砂厘费商户金宝泉禀称:窃泉于十二月间,禀请承办基隆官、民地金砂,抽收厘费,以一年为期;每年认缴公款银两,出具保甘各结,禀蒙善后总局宪详准,发给示谕戳记,承领接办。并奉抚宪邵传谕,饬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办,年内十天,准收厘费免缴公款等因。遵于本月二十一日驰抵基隆,前赴原设金砂各总分局接办。嗣经瑞芳等处总分局次第移交承办。


  惟查洗金处所,淘工云集,间有无赖游民,不遵领牌,恃强淘洗,以及携带利器,诚虞生出事端。应请示禁:嗣后洗金工民,遵章领牌,不准携带刀械;免致滋事。再基隆逼近海口,且为淡兰往来大路,游勇强徒,西皮福禄党羽,诚恐溷迹藉端滋扰,恳请一并出示严禁等情到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处沿溪一带淘金工人等知悉!嗣后淘金务须遵章先向该包商金宝泉领牌,方准淘洗。不得恃强混洗,亦不准携带利器,致滋生事。自示之后,该工人等如敢抗违,一经查出,或被指禀,立即严行拘究惩办,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出示:


  瑞芳等处,凡沿溪流有挖金砂各处,均照庄数发给一张告示。办好包封,发该包商领往实贴!


  光绪十九年正月初□日。承工总科(分府方行)。


  第七示谕


  (局衔)为出示严禁事。照得基隆等处金砂抽厘,奉大宪饬改官办,已于七月初一日一律开局,业将详定章程抄粘遍地通衢;凡尔商民谅早家户喻晓。所有金硐工首人等,宜如何激发天良,涌跃输将!兹查逐日赴局报缴花名,为数甚属寥寥,岂尔等尚未周知?正在饬差查传间,据报获解乘夜偷挖奸民到局提讯,各供不讳;殊不知金砂抽厘,由来已久,日间人票相离,尚属有违禁令,何况乘夜偷挖?重当封硐入官,轻亦应予究罚;始足以昭炯戒。其刁民巧思百出,希图逃牌洗挖,实属胆大妄为;若不严行禁止,诚恐相率效尤,于厘项大有关系。除饬分投明查暗访,昼夜校巡,并派差查传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各硐主工首人等一体知悉!尔等须知夜间洗挖,大犯禁令,一经拏获,断难轻恕。且夤夜入硐,易惹匪徒窃劫,其咎亦在自取。自示之后,务各遵照定章,赴局报明,缴费领票。俱在白昼工作,晚间即应停手,不得藉词取巧,黑夜挖洗。倘敢故违,定予严拿重惩充罚,决不姑宽。其各凛遵。勿谓言之不预。切切!特示。


  出示:


  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三日稿


  (总办:包□□行。会办:萧□□行)。


  第二节郊


  第一台南三郊之组织、事业及沿革


  台南三郊由来


  郊者,商会之名也。曰三郊:则台南之大西门城外北郊、南郊、港郊之总名目也。郑氏来台,漳、泉之民人附岛寄居,盖以此为营商之始。康熙二十二年入清版图,商业日兴,人数来集。雍正三年,入台交易,以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为始。配运于上海、宁波、天津、烟台、牛庄等处之货物者,曰北部。郊中有二十余号营商,群推苏万利为北郊大商。配运于金厦两岛、漳泉二州、香港、汕头、南澳等处之货物者,曰南郊。郊中有三十余号营商,群推金永顺为南郊大商。熟悉于台湾各港之采籴者,曰港郊,如东港、旗后、五条港、基隆、盐水港、朴仔脚、沪尾配运之地。港郊中有五十余号营商,共推李胜兴为港郊大商。由是商业日兴,积久成例,遂成为三郊巨号。凡台湾诸义举,皆以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为董事,而诸商从之。乾隆五十一年末,林爽文乱,三郊醵金募招义民,给领白布旗号,为国家除暴出力,平林爽文之乱,俱有劳绩。因此,户部挂名赏给军功。嘉庆十二年,蔡牵乱,地方官长札谕三郊募集义民。时三郊公号仅存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之公戳记,各郊各管董事者则有陈启良、郭拔萃、洪秀文,以三人为三郊之义民首。平蔡牵乱,而三郊之名著于台湾。因是三郊集诸商,公议捐金为公款,置买房屋收租,以济各郊宴会诸费。又议定出入港之货物,预设捐金抽厘。每糖一篓,捐金一尖;每货一稛,捐金一尖。年征捐金约有四、五千元,归掌印董事收管,预备接济地方公事。道光七年,开三益堂于水仙宫边室,俗曰三郊议事公所。设立大签三枝,为各郊行轮流值东办事之执掌,俗曰值签。又置公秤一枝、公砣一礅、公斗一个、公粮一枝,存诸公所,为各商交易秤粮之准,俗曰公覆。又公雇主稿行文先生一名,俗曰稿师。传集落供局丁一名,俗曰大斫。每年辛金由公款支销,以是为郊例之惯,流传至今。光绪十六年捐金停止(台南府吴本杰谕止),公款日绌,凡接济公事,多有不足之虞,则临时捐金按点摊出,屡屡费力,实为多有办公之难。所以三郊公戳及大签寄存三益堂,而各商无敢承接者,以难于办公也。现今归吴瑞记暂行掌理。可知商业盛衰大进者,必有大替也。


  沿革


  雍正三年,三郊发起人:北郊以苏万利为首,南郊以金永顺为首,港郊以李胜兴为省。乾隆末年,三郊名著。嘉庆十二年,万商云集,各途生理,皆为继起三郊公号为主。道光初年至咸丰末年,商业大兴。同治时为中兴。光绪十六年,公款日绌,贸易日少,所以继起者无干员也。光绪二十一年,归入日本版图,漳、泉各大商诸业停止,归回本土。目下商民零落无几,所以轮值三郊公事,惟吴瑞记暂主其权,而二、三郊行共参之。则此时事之变更,当望后日之复兴也。


  三郊掌务


  三郊为各商之长,三益堂所判公议,诸商无敢忤违。主议之人,归值签者为之;然非有干济材,则不敢当此签。当此签者,上能应接官谕,下能和协商情者也。所掌事务不外事上接下之事。何谓事上?如防海、平匪、派义民、助军需,以及地方官责承诸公事。何谓接下?如赈恤、修筑、捐金、义举,以及各郊行调处诸商事。凡郊中公款出入收发,归其节制;立稿行文,归其主裁;账目银项,归其管理;收金收税,管事用人,归其执权。


  所管商务


  北郊以糖业为商;交易之地如天津、宁波、上海、烟台、牛庄等处。南郊以油、米、什子为商;交易之地如金厦两岛、漳泉二州、香港、汕头、南澳等处。港郊采籴台湾各港之货物,以备内地之配运。


  配运轻儎、重儎货什如左:重儎者自台湾出港。轻儎者自大陆入港。



  第一之二三郊经费




  第一之三三郊干员


  雍正三年,董事三人: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各执其权,并无薪水。嘉庆十二年,仅存三郊公戳,而董事则有陈启良、郭拔萃、洪秀文。道光二年,设签轮值,则有大签如石鼎姜、林裕发、蔡振益、陈兴泰、东源号、益瑞号。同治元年,大签合行轮值,月当一次,则有陈兴泰、尤崇德、黄谦记、福人号、成记号、怡记号、鼎源益、黄源、泰锦丰、陈邦记、王德记、林裕发、益瑞号也。值签者则曰大签,而三郊公号仍用旧戮。三益堂公所则用稿师一名、大斫一名,为三郊办事之人。光绪五年,每月值大签者三人,以郊商二十余号按月轮流,则如福人号、利源号、成记号、王承裕、森泰号、景祥泰、泉升源、义发号、晋太号、震源兴、郭金源、尤崇德、美打号、德记号、怡记号、金泼利、鼎源益、吉春号、宝顺号、晋丰宽号、和昌、源太号、顺成号、瑞记号、振美号、瑞珠号、东昌号也。


  一、各郊分管各郊事务。


  一、各管公事,以值大签者主裁其意。


  一、三郊有急要公事,传集各郊友于三益堂,公议妥行。


  一、三益堂公所设置于水仙宫边室。


  一、地方公事,捐金济用,由值签者传集各郊友齐到公所要议。按各号生理之大小均派照股摊出点声,以应公事。


  一、公聘办务稿师,为各郊公事主稿行文。


  一、公雇大斫,为各郊收税收缘,并公事执达。


  一、各郊公款,归炉主掌管。如遇过炉,公款移交新炉主收管。


  一、轮值炉主,各号挨次值东一年。


  一、值东应执公事,如佛生日宴会、鹿耳门普度、■〈舟古〉仔普度及宴会、开港诸件,公费由三郊款内支销。


  第二之一郊规


  窃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理若公有谁不服。兹我布郊金义兴,客岁孟冬议定布价,立定条规,诚为尽善尽美之举。但布友众多,人心不齐,时或阳奉阴违,私自削价夺客,致害大局。如是若不认真举约,未免功亏一篑,以废前章。爰是再集诸君相妥议:自今以后,不论何号,若传请不到,及违规背约,明系藐视公章,弃大局于不顾,我郊值事者务须传单公禁,永远不与该号交易。倘异日彼若有与人鼠雀之争等事,则我郊不干与其事矣。此系再同公议,至正无偏,并非一己之利,实关有益之举。祈我同人率由旧章,益敦厚谊,实为幸甚。


  列附我郊诸号芳名,各祈盖章于左:


  值东长美号、玉兴号、瑞胜号、永隆美、干美号、裕振成号、昆记号、协荣号、震裕号、(以下十六号略之)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八日公同立约


  第二之二郊规


  窃谓:营商贸易,共欲货财之生殖;佥筹议约,同期益振之良谟。我布郊者,前章虽创,无奈,尔来景况迁变,奸策滋生,多为被欠所误,以致血本无归,不可胜数。今者,公订新章,胪列于左,凡我同门,各须照约,毋违厚望。则际履端肇庆,耶可展策,庶启后祚绵祥,有关裨益也。为序。


  一、公议:我郊设立一签,书明诸号芳名,照为转流周复始。凡有本郊公务,以及时价增贬,值签之人应传请诸号齐到公所,妥举传定价目,一律通行,以昭公允。毋庸挂欠,免伤血本,是所深望。


  一、公议:各埠号由今庚起,以及前账未清还者,不得复付货件。如系欠家有与债主议约,二比许诺,立单付证,方听交关。此系顾全大局,切勿自误。


  一、公议:各埠号如有挂欠我郊账项,未见设还,而彼备金别采,若被债主察出真情,不论该号何人亲到,以及寄项若干,悉听债主挡住。该接承之号,务必将银信或单底赉出公览,以存炳据。及该号有欠几家之数,有出声明者,须并就账现出共观,同堂阻挡,以待二比策直,方任交关,违者罚金五十圆。倘承接之号若贪图些利,私将单信改易匿混,再罚金六圆,均充本郊金义兴祭费之款。


  一、公议:凡有集议公事,值签之处应备点心、烟、茶及工役等费若干,登明公账,候设抵或捐分付偿,俱无不可。


  附列我郊诸号芳名,各祈盖章于左:


  值东长美号、玉兴号、瑞胜号、永隆美、干美号、泉裕振成、昆记号、协荣号、震裕号、(以下十七号略之)


  祗因本郊所订诸章,系谓被欠一节起见,致不得不重新议约,以绝侥吞。如有带货往售于埠头,似此既欠家易于谋采,何患债主之定章。爰再集共议,由此后,我郊诸号不得带货到埠发售,并不得假手佣为四处走鬻,阳奉阴违;倘有此情弊者,照前章加倍重罚。此系公同议约,各悦合应附批存据。三月六日再议,批照。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公同立约


  第三缘簿




  台南芳义和公订章程,列明于左,存据:


  一、定:众司阜各人在本店做工者,账项不直,听其阻挡,不可故违。


  一、定:司阜不住本店,账项未楚,亦不可准倩。俟其清楚,准倩。


  一、定:司阜年终至元月初四日开工止,若无侵辛金,准其自由。


  一、定:要倩司阜,先问旧头家。若有账项清白,听其准倩。


  一、定:司仔出司者,与司阜不直,擅出自住别号,不可准倩。


  一、定:证人为凭,此据。故违条规者,公订议罚:汉席二筵、官音一台。


  光绪二十五年八月十三日旧历己亥年七初九日公议定约


  光绪二十五年已亥旧历二月十五日,住大铳街黄泉春,借过香铺芳义和公七三银一百大元二角五尖,每年限至二月十三日,愿贴利息七三银二十四元,敬仙祖妈千秋,记在簿为凭。


  玉吉司


  蔡馥馨在银黄泉春,另借利息七三银十二元。


  陈震明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年二月十五日。


  蔡振芳在来插炉四元。


  光绪二十五年庚子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陈锦芳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四元。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王吉司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元。


  光绪二十八年壬寅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蔡馥馨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元。


  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陈震明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元。


  光绪三十年甲辰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吴振馨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四元。


  光绪三十一年乙巳年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振尚仪收过黄泉春利息银二十四元。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年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第四郊规


  鹿港泉郊规约


  同立合约。泉郊金长顺炉下等号,为重新规约,以杜弊窦事。窃维立纲陈纪,政令所当先;革故鼎新,权宜为最要。粤稽我郊,开自乾隆之间,前哲创有炉主签首之称,章程森布,炳炳煌煌,尽善尽美。无如,国帑带累,年年生息;郊费浩繁,日日应需。


  虽鸠分取资乎货石,而货石还赖乎同人,准情酌理,和衷克谐。迨乎法积久而生玩,旧章不闻;弊以巧而日滋,往制谁复?兴言及此,良可叹也!用是,咸集重新妥议,以炉主统合郊事务,以签首掌各船鸠分,协力赞襄,同心共济。愿诸同人恪守良规,勿朝议而暮改,毋口是而心非,则郊运隆兴可计日而待也。谨列条章,公诸同鉴,是为约。


  一、值年炉主筶东△△号,岁凡一易。历圣母诞辰之日,请我同人各宜踊跃到馆,齐集筶定新任。如有借口不前,先以情谕,继以理劝。若复坚延推诿,是以一忤众,则以违规禀卸,务祈自爱,勿伤和气。新东既定,接篆速听自择,缓尽五月为期。如复挨延,移东易西,又非合议,公订自六月初一日起,凡有大小事宜,一切卸归新东办理,无干旧任之事,不得以未接篆藉词。此苦乐相承,一年一换,是老例所不能移也。慎之,慎之。


  二、延师均当一年一换,前章已有明约,炉主不得擅留擅请,而诸朋亦不恃势强荐。万一弄权有伤和气,如炉主要请何人,先问众公议,妥择品德兼优,声望济美,方可延请。倘才有余而品不端,即仍行再为妥举。炉主及我同人各不得因循平日情面,互相混荐混请,致干公责,违则禀究不贷。


  三、炉主统合郊事宜,第恐费繁利纯,入不供出,万一有亏,小则炉主填用,多则结账请议,就号先需。其需之项,俟鸠用盈余,照额领回,俾任者踊跃办理,则郊运隆兴可指而待也。倘有一二阻挠不遵者,问众公诛。勉之,勉之。


  四、凡遇地方以外公事,应否捐需,或多或寡,照号公平匀摊,分别派出抵款。俾公事有济,不得藉词挨延,贻误地方。轻则问众公诛,重则禀官严究。


  五、自昔遗下所欠国帑一千七百两,每年缴纳生息利银,必须年清年款。如逢列宪要追母项,严行急切,议就各号先需缴完,不得推诿。此系国帑关重,各宜自慎。


  六、本馆事无大小,以及议儎传帮,凡有传请,诸同人不论缓急,立传立到,以便集议。幸勿推诿不前,抑或到馆缄默,背后生议,擅与出海私相授受,舞弄奸巧,废坠郊规,贻害公事。小则议罚,大则议究,各宜共凛。


  七、诸船长行车额原自有定。如新到之船,立册写儎,车额定后,一体交关,不得更易。倘出海诡作,不遵帮期,无端弃旧讨新,篡越规矩,先以理较,如敢恃强弃退,问众议诛禀究。祈诺同人勿与私相授受,自损我郊之规矩也。


  八、我郊诸号配货,不准取巧变号,藉称郊外,及与出海私相授受,隐匿抽分。察出,问众公诛,一体重罚,违则以生息禀究。


  九、议船帮儎价,郊客、船户交关,若鱼水相依,如长短缓急,必须因时制宜,当以公平为准,郊客不得刁措。而出海亦不得恃势诈索住船,行家莫为船户把弊,违则一体重罚。


  十、诸船进口,如欲越港,不论福州、厦岛、东石、后埔、默林等澳,该出海务必到馆预先声明。如若假藉诈称,明系故意乱规,走漏抽分,察出公议重罚,决不姑容。


  十一、凡在澳之船,帮期已定,缘单起后,越日收批,向来规矩,确定不易。倘未见缘单先后号批,显有隐匿走漏抽分之意,察出重罚,违则以生息禀究。


  十二、凡有船越港,船儎议贬二点,新船议贬一点,此系老例。如往五功、番挖二港装下,再入鹿港揽儎,应传儎资贬五点,实为公议;如敢故违,杜绝交关。祈诸同人各宜自爱,勿与出海私相授受,舞弄郊规。挺出海之威风,损我郊之志气,见小失大,致乖议约,自取其咎。凛之慎之。


  十三、盖公戳规例:若非我郊公事,无论郊内外有人托盖,或签禀,或批信,以及大小事件,该值年炉主必将事情逐一问众集议,妥则允盖,登记号簿,以便稽查,不致混淆干碍。此系至公无私,并非一人所能自主也。


  同治年月日


  泉郊金长顺等号同立


  第五之一郊规


  窃谓:创始规模,原乃先志;重新整饬,出乎众心。惟我厦郊自开辟伊始,万商云集,生理日见兴盛,是以先辈议设厦郊金同顺,定立条规,历年以来,俱各照章办理。无如,年久月深,兼之去年地方匪乱,所有厦郊公事,诸多窒碍,致使值东,遇事垫费,每逢过炉,均皆畏缩推诿不前,上行下效,郊中之事几成废坠。推原其故,皆由不循旧规,而使经费无从措出,实有负先辈创始之苦心。兹幸地方安靖,风俗焕然一新,似宜重为整顿。爰即邀集众等,公同妥议,再定章程,约立条规,开列于左,俾得遵循。但愿诸君,各宜踊跃,共襄义举,以垂久远勿替,云尔。


  计开:


  一、公议:各郊户每年配运货物,应照旧例,就本抽分,以为共奉圣母经费,不得推延,违者公同议罚。照。


  二、公议:抽分无论货物多寡,应以郊运号簿为准。每年稽查两次:上次自过炉落马演戏,开设大筵开费,至九月终止,公同先算抽分;下次于十月起,至三月二十一日演戏开设大筵开费止。届期各将配运号簿,公同面算,抽的缴交值东,登记在簿,以作经费,而昭公允。倘有推延不前,从重议罚。如敢抗违,众等不得徇情,公同禀请官长拘办,以儆刁顽者。


  三、公议:每年郊中演戏设筵,自过炉落马开设大筵,至三月二十二日,圣母诞开设大筵。其余各神神明圣诞,演戏四次,就牲醴设筵一席。炉主头家散筵,每次应开费若干?登记在簿。照。


  四、公议:每次开费若干?就号头簿填本若干?以开费均分,每万元应抽银多少?公同结算。照。


  五、公议:店户交关货物,赊欠账项,如生理亏本欲倒罢者,货主务须会同值东炉主,先将欠户店货点明封贮,然后查明。如果实在亏本倒罢,将各对象公估,按被欠多寡照摊抵还。若是欠户将货物私发他处售卖,银收回家,抑有家财可抵还者,公同如数追还,不能减少分文,以杜效尤,而儆将来。惟各货主不得徇情私自减收;如有此情,闻众公诛,从重议罚。照。


  第五之二台北三郊沿革及其事业


  前出首创始大稻埕者,系林右藻也。但大稻埕原是旱园圹地之区,迩时,右藻观其地势,附近淡水河能得通达各埠,可以设立商会,贸易必然繁兴。遂于清历咸丰三年二月间,右藻出首招同各户,先行创造大街店屋,始建市镇,百计邀集各商结合在此营业,或贩什货,或开商行,生理日兴,万商云集,成大稻埕之胜境,实出林右藻一人之心力也。嗣各大商议设一社,为之厦郊,名金同顺,置炉主董事,并定生理规条,禀明官长存案为凭。蒙举右藻以为金同顺郊长,办事极其公正,后因艋舺泉郊金晋顺、北郊金万利等,闻见右藻为大稻埕郊长,妥洽众望,深得人心,远近咸仰,遂相重议,将泉、厦、北三郊合立一社,名为金泉顺,公同签举林右藻为三郊总长,凡事务皆归于总长裁决,毫无私曲。迨至清历前年间,法人闹台,地方盗贼抢夺四起,均赖林右藻设法极力防护,地方始得安靖,功德实属不少。且林右藻创始之初,以至于今,声名素着,全不矜功,洁己待人,并无异言,经已四十余年矣!爰是右藻年逾七旬余,因即回籍,以养晚年,尚有其子林望周能承父兄之教办事,犹皆合人,街众商民均皆悦服。自台湾归日本之后,各处遵设保良分局,合街以林望周办事与父一体,能睦众心,可举为保良分局长,每事不拘。即如前年一月一日,土匪滋扰大稻埕各街,林望周率众巡防,地方得以安靖。此人年少,不特勤慎,兼之明达,是以我厦郊现在再签举以为金同顺长,逐年另设炉主、董事协办,仍振兴旧业。兹我郊中各户及大稻埕街众人,均怀林右藻创始出首之功,不忘其德,于是乎志。


  第五之三具禀


  前林右藻之出首创始大稻埕也,结合在此营什货商生理,然有资产者,设立一社,为之厦郊,名云金同顺。郊置炉主及董事,并定生理条规,禀明官长存案为凭。所有本街事情,不论大小强弱,皆率而厦郊公断;或在炉主店中,或妈祖宫内,皆系广众之场,俱显大公之念。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无事,即或一二好控告在官者,亦蒙官长谕着本街据实禀明,虽有事亦旋了而无事。所以本街之通商最多,而滋事最少,迨于今四十余年矣!今也台地属日本之范围,于是金同顺改补条规,改厦郊之称为杂货商同盟组合,尚存金同顺之名号。今后益欲厚同商之亲睦,增本街之繁荣也。右藻之子望周,能承父意而睦众心,故自去年经郊户举为保良分局长,今岁又经签举为金同顺炉主董事。今将改作条规,请将情存案。云云。


  第五之四郊规


  第一条:此组合以从来所结合,即厦郊商人组织,其意原同商之亲睦谈商事,补通货物,增进本街之繁荣。又凡有事系公众之利害,而可向官长上禀。


  第二条:此组合员公选炉主一人,董事四人,办组合之事务及会计。


  第三条:组合事务所暂以炉主之厝充之。组合会议,临事随时或会于炉主之厝,或妈祖宫内。


  第四条:组合公议决左之公费:


  一、各郊户每年配运货物,应照旧例就本抽分,以为圣母供奉经费。


  二、抽分无论货多寡,应以配运号簿为准。每年稽查二次:上次自过炉落马演戏开设大宴开费,至九月终止,公同先算抽分;下次于十月起,至三月二十二日演戏开设大筵开费止。届期各将配运号簿,公同面算,抽的缴交值东,登记在簿,以作经费,而昭公允。


  三、每年郊中演戏设筵,自过炉落马开设大筵,至三月二十二日圣母圣诞开设大筵。其余各神明圣诞演戏四次,就牲醴设筵一席,炉主头家散筵,每次应开费若干?登记在簿。照。


  四、每次开费若干?就号头簿项本若干?以开费均分。每万圆应抽银多少?公同结算。照。


  第五条:组合员有时于一堂招聘通日本法律惯例及商事之良士,听闻其新说。


  此条规者,组合员公议所设也。


  光绪二十二年月日立


  大稻埕什货商同盟组合金同顺众商


  第五之五缘簿


  台湾岛台北大稻埕厦郊金同顺各商会公议:逐年分抽按作两次:首次以三月二十二日起;二次以九月初八日起。届期收清,不得拖延,各宜盖印以便稽查,而垂永远,不能越紊条规。照。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日


  厦郊金同顺公定章程


  林复源即望周(中街四番户)约旧历逐年三月二十二日二次,九月初八日抽分公费,照章程内所议条款而行,不敢越规。照。


  林寄怀即望周(中街四番户)约旧历逐年二次抽分公费,照章程内所议条款而行,不敢越规。照。


  (以下五十五号略之)


  第六郊规


  窃以:是经是营,风追晏子;成郊立业,美绍陶公。然而锦上添花,斯固吾侪之发达;日中换市,顿开商会之兴隆也。我郊自开澎以来,迄今二百余年。前商人设立台厦郊之公账,建家屋契字等簿一切,于乙酉遭兵燹,尽皆遗失,合经禀官存案,批准给契总字,公店之条目仍照常轮当办理。无论大小生理,听从志愿入郊。和心同志,整顿郊规,永远遵行,始终如愿,勿坠厥志。则圣母之明鉴,馨香万世;而我郊户之通亨发达,亦蒸蒸日上也。是以为启。


  一、本郊崇奉天上圣母,每年轮当炉主二名,分上下期办理。上期三月二十三日办至九月止,下期十月初十日办至本年三月一日止。


  一、值年炉主二名,该年三月过炉之日,圣母面前祈筶,就入郊之妥号拟选,以筶为准。


  一、凡值当炉主,所有大小事务,及收店租支用一切,各人经手办明,不得度外延过下年。


  一、本郊建置公店,逐月收店租,以资神诞过炉,及庙中油香、祭祀、修缮器椇等件,公议酌办。除收入之项以外,不敷照份均分。


  一、凡值当炉主之人,各专责成办理。凡乡村有账目不直相投,为其论理解劝了事。


  一、凡有失水难民无费,代为救助些费。


  一、凡在街开设生理要入郊,着出插炉,逢神诞庆祝,俱各照份均摊。


  一、凡入郊之人,不遵郊规,以私乱公,执拗乖张,公议听从退出。


  一、凡郊中之人,务要和衷共志,凡事相商,不得违约。上流下接,账目算清,不得混淆,亦不许侵款。


  一、凡船头交易,须照公平,以顾郊中面目。如街市交接买卖,间有取货存心侥吞,故意生理倒坏,私自休业,侵欠之项不还,以为生理废止。诈欺货财,请众论理。


  庚岁子麦秋月榖旦


  台厦郊金利金长顺公启


  第七郊规


  窃以:是经是营,风追晏子;成财成业,美绍陶公。然而锦上添花,斯固吾侪之发达;日中换市,顿开商会之享通也。兹者议定商约,凡我会中各号,以及船头等货,按照后开规条遵守,仲立联同众志。从兹土积成山,源朝万水,斯时整顿,累蓄亿千,他日奋兴,事归划一。或庆神诞,或需诸公小大由之,其宜各适。伏祈会内诸君,和其气,同其心,协其力,永远遵行,始终如议,毋坠厥志。行见生涯则千祥鸿集,利泽则百福骈臻于靡既耳!是为启。


  辛丑岁蒲夏月日商会同立公启


  附录约章十二则


  一、凡船头水客及行配倚兑各货,无论轻重儎,兑出以九七扣仲,其余柴炭、生果、茹榔,依旧例九五扣。公议如斯,各宜遵照约章,违者罚金一十二元,不得徇情。


  一、凡有乡村与吾侪交易,所最重者:米、麦、面粉参色。是儎乃大宗之数,岂可任意拖延无期,爰是议举取货之时,预先交一半,余剩十日为限,至期必要清完。苟如买客不遵约章,会众不与交易,违者议罚。


  一、凡有买卖,价定言诺,振跌乃常,早晚市价不同,毋庸翻覆反价,不能较取多寡。然既在船,明看大办出■〈舟皮〉门,好丑不能退换。比乃生理旧例规模,宜认真莫宥。


  一、凡有会外之人,不遵会章,动辄悖理,购定之后,如货盛到市疲,虽许定挨延,不取足额之货及定价再反候价,此风不可长。自今公议禁止,倘买客不遵,会众不许交易。如我会内之人,以私废公,密与往来交易,侦知罚金一十七元。


  一、凡有船头水客,由本埠置办货物往外港,不论何价货,要价外加零二,即每百元加二元。各宜遵约,如违议罚。


  一、凡有外船,由本港贸易,人地两疏,凡有事之秋,毋论倚何人,总要鼎力会众共为排解。本港之船,亦宜如是。


  一、凡有会议之日,定于午后二点钟,值当之人通传一次,各自趋赴,无复加矣。倘有大关紧要,勿拘时间,切勿推东托西,畏缩不前。


  一、凡会议一年一次,定以五月水仙王祝寿,逢便设筵同会,所费用照份均分,以垂永远,宜全始终。


  一、凡有捐缘、充公、罚款等项,务宜轮交值当之人收存,以妨公用。如有应用之款,会议而行。倘有积蓄颇多之项,那时再议。


  一、凡会内之人与人交易,不依规则,顾占便宜,被人争较,理果委曲,情莫宽宥,须按轻重惩罚。若执拗不遵,革出会外,使他议诮,为悖理者戒。


  一、凡行配水客及船头倚兑,虽主择客,不可阴谋相夺,各凭信交收。如货主分交一二号,当存厚道之心,毋得僭越相争,致失会内面目,而为外埠所窃笑耳。


  一、凡有诸号同倚一船之货,偶遇市疲,为难发兑,可与船客酌商分价裁卖,不可私卸行仲,由街走兑,虽差微利,大失风气。此层会禁,各遵斯约。


  计开:逐年值当,周而复始。


  安兴一阄鼎顺二阄长顺三阄裕记四阄怡发五阄


  同成六阄合发七阄丰顺八阄振吉九阄锦成十阄


  益成十一阄源茂十二阄顺美十三阄通发十四阄源合十五阄


  丰德十六阄合源十七阄


  第八之一竹筏运资决议书


  窃谓:贸易之道,利在权衡;创立章程,贵乎一律。我台南创设三郊,历今二百余年,郊中交接,均有公议条约,遵循定章办理。近因五谷物件腾贵,筏驳唱昂,以致生意日见支绌。现粮食降贱,工脚应当酌减,爰集同人共商妥议,再申规约。凡有由外埠运到货物,该筏驳工,应给工价列左,冀我郊户确遵定章,毋违斯约,是所厚望焉!


  谨将新订各埠筏驳运赁,至郡每车工价缮录备览:


  濑顶--加拔、山顶、内庄、新庄、后堀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五○元濑下--石仔濑、二坎仔、埤尾、厂尾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四○元渡仔头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二○元西庄--六分藔、北仔店、五十崛、东势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一○元曾文溪:总爷庄、胡厝后、藔仔廍、九间厝、小新营、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坎仔庄、东溪洲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九.○角加弄头:苏厝、打铁店、檨仔林、东竹林、后营、下面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元梢楠--七十二分、海尾、大竹林、刘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二角海尾、承裕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五.六角芦竹沟、北美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二○元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旧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传单


  第八之二竹筏运资改订传单


  飞启者:昨夜本组合开临时会议,竹筏儎工各处分别金额,拟于本旧历四月十五日起,我同人遵规开发,所有工金签定额数,抄后呈鉴。特恐所定有未妥处,再质高明,希宝号鉴阅之下,于不合式者,请随笔改正,方好即传。比乃公益事件,幸勿秘而不宣,如合贵意,请即盖印为凭是荷!此布。


  光绪三十二年旧历四月初十日


  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传


  庆源咸庆公泰振记春成泰记义茂同益丰源德昌东益福昌泉益宝源裕泰


  筏工公订


  一、海尾八角五尖一、西庄、藔子廍一元二角五占


  一、蚵壳港九角一、溪底藔一元二角


  一、海藔九角五尖一、东势藔一元三角


  一、芋藔九角五尖一、二□一元三角


  一、东竹林一元一、拔仔林一元三角五占


  一、乌厝藔一元一角一、渡仔头一元三角五占


  一、谢厝蔡一元一角一、獭脚一元四角


  一、下面厝一元一、獭顶一元六角


  一、檨仔林一元五占一、七股藔一元三角


  一、加弄、苏厝一元一角一、芦竹沟、湾头一元六角


  一、曾文一元一角五占


  第九银砣条款


  启者:三郊组合,昨有会同城内布郊与■〈⺮敢〉郊二炉主等,偕众商号,面商银砣,永远如斯,其事已成局矣。乃就辛丑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内外郊诸商铺,以及四方之人,凡有贸易并旧来往账条,概从新规银砣出入。如有失秤花银,必须经手是问,包皮不得照旧写号流传,致生滋弊,贻害不浅。用申告白,所望勿违;倘有不遵,闻众公罚,决无姑宽。


  兹将银砣条款列左:


  一、订:存旧砣者,过秤,每砣以压五钱为限,多者向砣主补足。


  一、订:番头及峣削,概作粗银落秤,足平三十六两以为七三银五十圆。


  一、双莺及火炎中银,不得落秤。双莺订作七钱三分,火炎中银为四角半。


  一、订:有号龙银鸟平银,概作七钱四分。余番头峣削,当面现换。


  一、订:光龙台票,城内外并油车、油店、苎仔店,众商业一切,作七钱五分。


  一、订:日本票金,依官例起落。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旧历十月初一日


  台南市城外三郊组合城内布■〈⺮敢〉郊暨杂商等同禁约


  第十运费率


  与商船会社拟定条约列左:品名数量厦门汕头香港白糖每件一?三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姜黄每件一.一五(百斤)二角六四角五角福肉每件一.二七五(百斤)二角七四角五角菠萝丝每件一.○○(百斤)三角四角五五角笋干每件一.三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蓪草每件一.○○(百斤)五角七角一元银货每千元四元五元六元麻每件一.○五(百斤)二角五四角五角米每件一.二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荳每件一.二五(百斤)二角八三角八四角五苎仔每件一.○○(百斤)三角四角五角客位每名三元四元五元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


  第十一订约条规


  台南三郊商业组合整理砂糖订约条规


  盖闻:商贾贸易,贵在一律;买卖交换,须颁定章。我台南创设三郊,历年已久,凡货物运输,原有条约,俾商郊奉行。迩来世风日甚,弊窦业生,若不重新禁革,必致贻害胡底。爰集同人共申条规,所议章程胪列于左。今愿诸郊商确守成约,是所厚望,云尔。


  谨将所议条约列左:


  一、议:本年旧十月初一日起,砂糖交关买卖斤量,一律概用各处旧例银式,六钱八分秤为准。若光龙台票,议定自台南至斗六各厅管辖通用,做六八银一元一角。金票照官定价起落的算。


  二、议:小青笼箨,每笼定小粮十二斤、草包三斤、牛乳袋四斤为度;若存心过重,照控外再重罚,以儆效尤。


  三、议:小青如有滥装蕃薯签粉等弊,察出公议闻众,禁与该人交关。


  四、议:内外港小青不得烧装;如违者议罚,禁无与交关。


  五、议:小白糖笼箨,仍照旧例八斤,不得过重;如违闻众,禁不与交关。


  六、议:凡到各廍采买小青,其笼箨务必就该处用小粮明除;倘有私情,被检查察出过重,定罚金充交地方官。


  七、议:笼重糖色,有照约遵行。则我郊采糖,无论在郡、在乡,其银依六钱八分为准,以循奋规。如有奸猾之客,胆敢再弄弊异端,我郊查出,即将该糖议罚,决不姑宽。而我组合中诸同人,亦应一律交货分栈,贩客钻脚照约章而行;如违者查知,公拟议罚,以杜将来之弊云耳! 


  八、议:干净生麻粕,每十块应九十二斤。如砂糖麻粕,十块应七十五斤为准。如轻重者,议罚演戏全台。


  九、议:福肉茄苜,每包装五十外斤。茄苜箨,议订二三斤,不得过重。如违,公罚演戏一台。


  十、议:采盐水港地方之砂糖,该厅组合,每件订抽银六尖,原系蔗主、糖主、买主各主,均分二尖。今日,我台南郊商各号,如采盐水港砂糖,坐卖主,每件二尖,不可坐他六尖,如违规者,议罚。


  光绪三十年十月日


  旧历甲辰年九月日


  台南三郊商业组合谨白


  第十二磅工章程


  台南三郊组合公评安平海关口磅工章程


  一、自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即旧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凡有安平关口轮船帆、舟重轻各货磅工兼上落岸苦力工银,照左开公订,分别定额开给工资,概用台票为准。


  一、重经货,如三百斤以上,每件磅工订银五占。


  一、同,二百斤以上,同订银四占。


  一、同,一百五十斤内外,同订银三占。


  一、轮船帆舟一律,砂糖、米、麦、麦仔、荳、麻,另捆三粒;福肉、棉花、草席双篓庄、福壳等货磅工兼上落岸,每件订银三占。如上岸者,半额。


  一、福肉一小包,五十外斤,磅工一占二厘。


  一、福壳单篓庄磅工,上落岸,公订一占五厘。


  一、轮船帆舟,一律、薯签米、香脚、笼纸、布袋每捆五十脚;五印醋、绍兴酒等磅工,上落岸,公订每件一占。上岸半额。


  一、绸仔、井澳布、紫布、麻苎布磅工,上落岸,每同一角。


  一、孤支花金、西金、白古、粗纸磅工,每支二角。


  一、生粇、麻、茶粇,每百块磅工一角六占。上岸半价。


  一、菜圃、豆盐,每砽磅工七厘。上岸每件三厘半。


  一、皮仔、末仔,每粒磅工七厘。上岸,每粒三厘半。


  一、福丝,每支磅工三厘。上岸半额。


  一、铁桶、生茶、桐油、乌油,每三十外斤;米袋装花金及什货四十斤内外,每件磅工一占。上岸半额。但生茶、桐油装柴桶者,二占半。


  一、各重轻货及汕头入口等货,以四百外斤至五百外斤,每件订磅工七尖。


  一、监督人每日上午十时到关口办事,至午后四时方准退回。


  一、苦力人每日常川十名,如多舟多货,临时加添足用,以应接货利便。


  一、过磅重轻货,应支工银若干?预先立单,交付报关人转呈行主。其工银,订每礼拜日,监督人亲赴各行,向行长支领。如组合外列位宝号,应工银现日缴交。


  一、如遇多舟多货,无苦力接货者,听货主向监督相商,雇用添人。


  一、如遇风雨不虞,苦力须速行照顾。若无苦力照顾,虽经过磅后,听货主自行再雇搬。其雇搬工银多寡,应由磅工之内扣抵,或临时再共商加贴工银。


  一、有过磅无过磅,仅搬上岸,照公订例支收,不得多支等情。倘货件而无苦力夯搬者,不付工银。


  一、苦力人等,听货主指挥利便,不得刁难。


  一、航轮舟重轻货上岸,过磅放行之后,苦力照例夯搬落水,交付驳船。如违者,将工银扣抵。


  一、各货无列明在单内者,照货自由类推之,应多少工银再商。


  一、货物须宜小心照顾。如故意挑掷,被其损害者,订照该价格赔偿。


  以上计二十五条,公同签定约束章程。如监督人或苦力者不循规约,违背无理者,常必会众公革,决不宽宥。特约。


  一、光绪二十九年所印磅工例金,自四月二十九日,以作废纸无用之章。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旧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


  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公订


  第十三请愿书


  禁用私钱以除民害而益地方议


  且夫!制出钱而国赖以兴,私钱来而民受其害。璧等访闻:近日有奸商,由朴仔脚购买私钱六七百千,运来澎湖,要换银票。窃惟:私钱之不利于地方,其害有四焉!此固官斯土者所宜留心稽查者也。澎湖不出糖米、布帛、杉木、砖瓦各等件,所需糖米、布帛、木瓦各件,皆赖台湾、厦门运来。而台湾、厦门之船只,所有运载糖米、布帛、木瓦各件来澎湖贩卖者,皆要龙银、英银、佛银,不要私钱。其私钱之不利于商,其害一也。乡村农圃所种蔬种,必挑到妈宫城市贩卖,而城市之人号曰关口。百姓其买蔬菜,皆用私钱以与农夫,而农夫则将私钱向街路买物品。而商人见私钱多,而制钱少,其物品价格必要抬高。其私钱之不利于农,其害二也。海口渔人所捕有鱼虾,必挑来妈宫城市售卖。而城市之人,所有向渔人沽买鱼虾者,亦皆插用私钱。而渔人就此钱,转向街路买什物,而什物之价格定然要高昂。其私钱之不利于渔,其害三也。日本占领台湾以来,或修官衙、或建宿舍、或筑炮台、营房、或造码头,各工俱兴。而土木匠以及苦力民夫,每一工一人多少金?官长则给龙银票、制钱与苦力头,而苦力头居多不廉之辈,将龙银票提到街路,向奸商兑换私钱,散给工人。则苦力头与奸商仅知有益于己,而不恤贪民之困苦。其私钱之不利于工,其害四也。有此四者之害,若不及早严禁,则一奸商射利于前,而众奸商效尤于后,其贻害伊于胡底矣!此私钱之弊宜绝,不可不早禁也。伏乞厅长大人察夺施行。


  光绪二十六年二月二日


  澎湖厅参事蔡汝璧、谢赞


  第三节特许营业


  第一谕帖




  


  第二戳记




  第三示谕


  钦命台湾布政使司霍伽春巴图鲁唐为谕遵事。奉台湾巡抚部院邵批:本司详据署安平县姚令近范详称:案据卑辖商民陈振丰裕号禀称:窃照台湾现已改设行省,百废俱兴,所有各县铸造犁锄农器炉户,台北各县均已详蒙给帖颁戳,发领输税,惟安属铸造犁锄农器炉户,尚未承充有人。裕情愿投充,拟在群大东门城内祝三多街设炉铸造。兹查台北新苗,以及台南、嘉义各县,前项炉户已蒙照例给帖输税,安邑事同一律,似可援照办理。且裕请开铸炉,实系收买废鉎,改造犁锄农具,以售民用。开设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理合取具保结,并绘图,禀请电察恩准,转详颁给帖戳,以便开铸输税,俾资民用等情。据此,卑职随诣该处,查勘得郡城大东门内祝三多街铸炉户陈振丰裕号店屋一排,四座三进,坐南朝北,大小计二十间,炉座设在第三进,四围砖石筑壁。该户设炉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该炉户仅祗收旧铸新,制造犁锄农具,发售民用。其贩运出入之区,有台湾城守左右军汛,以及八城门防守弁兵,暨安平海关税卡并水师文武汛口,均可时常稽查,不致私煽钢铁,偷运出洋,暨私铸违例禁物,接济番匪等弊。年纳饷税,照章缴完报解。理合加具印结,并将查勘情形,具文详请察核,府赐颁发陈振丰裕炉户帖戳,转给承领,实为公便等情。计详送印供保甘各结、炉座图说各三纸到司。据此,本司查定章,锅炉户由县取结,加结转详,赴司请领帖戳,以杜淆混私煽钢铁情弊。虽台地运铁,前奉奏明驰禁,而设炉改铸,亦未便漫无稽察。凡锅炉户禀明开设,照章发给帖戳,历办有案。兹安平县商民陈振丰裕号,在于安平大东门城内开设锅炉户,按年输税银五两。既据该县勘明,讯取供结,于居民均无妨碍,应准开设,专收旧锅废铁,改铸新锅、犁锄、农椇。贴载以外,无论大小炉座,均不准冒混影射多开,亦不准私铸违例禁物,以及私煽钢铁,偷漏济匪滋弊。仍责成地方文武,随时稽查,如有违禁各项情事,立即详请拏办。其课银自光绪十八年起,按年完纳五两,不准挨延短少。着令造具炉夫花名清册,每届岁底,将全年收买过锅铁废铁,并铸造新锅、犁锄、农椇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除填帖详送明督、抚宪挂发给领外,理合具文详明填帖详请,伏候宪台察核,批示给领编号挂发俾得转给承领,实为公便缘由。奉批:如详饬遵输税,送到炉帖已编号挂发矣。至台属各处炉户,有未经领帖者,速即由司通饬各属,均令一律遵章,领帖纳税,以裕课赋,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帖戳并发等因到司。奉此,除另行通饬遵办,并分饬遵办外,合将帖戮给发。为此,谕仰该锅炉户即便遵照承领,凭帖开炉,不准帖外多开,以及影射私煽。该户自本年起,按年应纳课银五两,依限完缴,毋得拖延,致干追究。至递年收买铸造名目斤件,及销售处所,每届岁底,备造细册至县,送司察查。该炉户务须安分经营,毋得违禁滋弊,致干重咎。凛之。切切。此谕。


  计发:帖照一道,炉戳一颗。


  光赭十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四示谕


  谕安属铸炉户陈振丰裕号知悉。


  补用清军府置台南府安平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姚为谕饬事。案蒙台藩宪唐札开:奉台湾巡抚部院邵批司详,据该县详称:案据卑辖商民陈振丰裕号禀称:窃照台湾现已改设行省,百废俱兴,所有各县铸造犁锄农椇炉户,台北各县均已详蒙给帖颁戮,发领输税,惟安属铸造犁锄农椇炉户,尚未承充有人。裕情愿投充,拟在郡大东门城内祝三多街设炉铸造。兹查台北新苗,以及嘉南、嘉义各县,前项炉户已蒙照例给帖输税,安邑事同一律,似可援照办理。且裕请开铸炉,实系收买废鉎,改造犁锄农椇,以售民用。开设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理合出具供结、取具保结、并绘图,禀请电察恩准,转详颁给帖戳,以便开铸输税,俾资民用等情。据此,卑职随诣该处,查勘得郡城大东门内祝三多街铸炉户陈振丰裕号店屋一排,四座三进,坐南朝北,大小计二十间,炉座设在第三进,四围砖石筑壁。该户设炉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该炉户仅祇收旧铸新,制造犁锄农椇,发售民用。其贩运出入之区,有台湾城守营左右军汛,以及八城门防守兵弁,暨安平海关税卡并水师文武汛口,均可时常稽查,不致私煽钢铁,偷运出洋,暨私铸违例禁物,接济番匪等弊。年纳税照章缴完报解。理合加具印结,并将查勘情形,具文详请察核,俯赐颁发陈振丰裕炉户帖戳,转给承领,实为公便等情。计详送印供保甘各结、炉座图说各三纸到司。据此,本司查闽省定章,锅炉户由县取结,加结转详,赴司请领帖戳,以杜淆混私煽钢铁情弊。虽台地运铁,前奉奏明驰禁,而设炉改铸,亦未便漫无稽察。凡锅炉户禀明开设,照章给发帖戳,历办有案。兹安平县商民陈振丰裕号,在于安平大东门城内开设锅炉户,按年输税银五两。既据该县勘明,讯取供结,于民居均无妨碍,应准开设,专收旧锅废鉎,改铸新锅犁锄农椇。帖载以外,无论大小炉座,均不准冒名影射多开,亦不准私铸违例禁物,以及私煽钢铁,偷漏济匪滋弊。仍责成地方文武,随时稽查,如有违禁各项情事,立即详请拏办。其课银自光绪十八年起,按年完纳五两,不准挨延短少。并着令造具炉夫花名清册,每届岁底,将全年收买过锅铁废铁,并铸造新锅、犁锄、农椇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除填帖详送明督、抚宪挂发给领外,理合具文详明填帖详请,伏候宪台察核批示编号挂发俾得转给承领给领,实为公便缘由。奉批:如详饬遵输税,送到炉帖已编号挂发矣。至台属各处炉户,有未经领帖者,速即由司饬各属,均令一律遵章,领纳帖税,以裕课赋,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帖戮并发等因到司。奉此,除另行通饬遵办,并分别札饬暨将帖戳谕给该锅炉户承额外,合行饬遵。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出示晓谕,并随时查明。该炉户如有影射多开,即行拏究。其应完课银按限完纳,不准拖欠,并于每尾岁底,将全年收买旧锅废铁,改铸新锅农椇犁锄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毋得违延。切切此札等因。并蒙本府宪唐转饬前因,下县蒙此,除出示严禁,并分移营卡随时稽查拏办外,合就谕饬。为此,谕仰该锅炉户陈振丰裕号立即遵照,凭帖开炉铸造,照章收买旧锅废鉎,改铸犁锄农椇,发售民用,不准私铸违例禁物,以及私煽钢铁,偷漏济匪各情弊,亦不得影射分设。其每年应输课银五两,自光绪十八年起,按年清缴,不得延欠。并于每届岁底,将全年收买旧鉎废铁,改铸新器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具细册,送候核转。该锅炉户务须守法经营,毋得高抬市价,违禁滋弊,致于重咎。切切。此谕。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谕


  第五示谕


  钦加知府衔,即补清军府摄理安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俞为谕饬事。案蒙台藩宪唐札开:奉闽浙总督部堂谭批:李司转详据署安平县姚令详据锅炉铸户陈振丰裕号请领帖号缘由,奉批:仰候抚部院核示给领缴等因到司。奉此,查此案,先奉台抚部院邵批:司,当经由司颁领帖戮,谕发该锅炉户陈振丰裕号承领,并行该府县遵照在案。兹奉前因,合行饬遵,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仍出示晓谕,并随时查明该炉户如有影射多开,即行拏究。其应完十八年课银,饬令赶紧完纳,不准拖欠。并将十八年全年收买旧锅废铁,改铸新炉犁锄农椇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炉夫花名,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课银亦即批解。奏销瞬届,均勿任延,速速此札等因到司。饬县遵照,仍出示晓谕,并随时查明该炉户如有影射多开,即行拏究等因。蒙此。查此案,先蒙台藩宪唐详奉抚宪邵批准,承允颁给帖戳,照例输税,责成地方文武,随时稽查,出示晓谕等因。当经姚前县出示严禁,并申请安平税厘局宪暨移城主、台东营一体稽查拏办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铸户陈振丰裕号即便遵照,毋违。特谕。


  光绪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给


  第六示谕


  钦加盐运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孔谕新充小厂户陈德美知悉。照得:陈振兴取具认保各结,赴辕呈请开张陈德美小厂户生理修造船只等情,除批准并牌示外,为此,谕仰该小厂户陈振兴即陈德美,务即遵照定章,如有修改添造■〈舟彭〉■〈舟古〉渔船,及脚踏渡船,须将船舵工姓名报明大厂,以备稽查。所领大厂用余木料,不得运往外港私行修造,及擅自出单采买私料,倘敢故违,定即严办。此外,如有私造私修,透漏料件,许该厂户指名具禀请究,均毋玩违干咎。凛之,凛之。特谕。


  计发:告示一道


  第四节官办


  第一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七次程转饬事。本年八月三十日,蒙臬道宪陈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抚宪刘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初九日,准署船政大臣裴咨覆,准本爵部院咨开:张守士瑜禀兴复台北煤矿官商合办,官出六成,商出四成,合十万两,先行试办。其船政二万两,请咨提拨归矿局随时支领,并条议事宜十则等情。除批船政二万两,即在万年清修费兑付印发外,咨会照查办理见覆等因。准此,查此案,前准台函,经将万年清修费留为煤务开办之用,函复在案。兹准前因,相应咨覆查照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合行札饬。札到该道,即便移行查照,此札。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移行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同日并蒙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抚宪刘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准钦差南洋大臣两江爵督部堂曾咨:据金陵防营支应局详称:奉宪台轧准福建爵抚部院咨,据分省补用知府张士瑜禀称:窃春间奉谕,基隆煤矿急宜兴复,蒙定官商合办款项,官出六成,商出四成,合十万两,先行试办。台湾官款二万两,已蒙筹足,其南洋船政二处,各二万两,即请咨明,提拨归矿局随时支领。倘有亏折,官款六成亦与商股一律照数摊派。


  兹议事宜十则,统祈鉴核,批准立案示遵等情。相应咨请查照办理见覆等因。准此,查此案,现经饬据筹防局员面禀:因南洋经费支绌,无款可筹,应请转饬支应局妥议筹办前来。察核所称,自系实情,轧饬遵照妥议筹办,如数拨给具报,仍移筹防局知照等因。奉此,伏查本局比来饷源短绌,支应浩繁,入出不敷,时形竭蹙,亦无余力堪为挹注之谋。惟查有前收五正两卡盐厘,提充导淮经费一款,现在尚有存银,可否借拨二万两,给基隆矿务局支领,俾资公用。至前项导淮经费一有工作,便须开支,缓急难以逆料,此二万两似止能暂为挪动,俟矿务局资本稍裕,即行首先缴还归款备拨,庶兑顾此失彼之虞。奉轧前因,理合具文呈复,伏候核示,并咨明刘爵抚部院查照饬遵,实为公便等情。据此,除批据详已悉。查兴复基隆煤矿,为台北目前要图,前提导淮经费,该局现既尚有存款,自应先其所急拨借二万两,以维成局。据称导淮经费一有工作,便须支用,缓急难以逆料,现拟拨借止能暂为挪动,亦系实情,仰候咨商刘爵抚部院转饬先行妥议,或将此项借款分作几年缴完,以免导淮需用急切难筹。或如何首先归缴,以免顾此失彼,而误要工。统俟复到,再行饬遵缴印发外,相应咨复查照,转饬酌核妥议,刻日见复,以凭饬遵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札张守士瑜遵照来咨,酌核妥议,详复察办毋延切切外,合并札行。札到该道,即便知照,毋迟。此扎。等因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移行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各等因。蒙此,除移饬遵照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毋违。此札。


  光绪十二年十月初八日札。


  第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二月十九日,蒙臬道宪唐札开:本年二月初十日,奉爵抚宪刘抄案: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今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除片奏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知。为此,仰该道即便移行钦遵查照,毋违。须案等因到道。奉此,查此案,先奉爵抚宪抄片行知,业经分行在案。兹奉前因,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移行遵照,毋违。此札。又于本月二十三日,蒙台藩宪邵札开:奉爵抚宪刘札开: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并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除俟奉到朱批,另行恭录行知外,合先抄片行司,即便查照。计粘抄片稿一件。又奉爵抚宪刘抄案: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今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附片奏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司,即便移行钦遵查照各等因。奉此,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钦遵查照。毋违。此札。计粘单一纸各等因。蒙此,除移饬遵照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毋违。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札。


  第三奏议


  粘抄:


  再查台湾基隆煤务,从前年开支银十万两,积成漏卮。自法人滋事后,煤矿毁坏,乏煤应用,曾经商人张学熙禀请承办;于光绪十二年正月,经臣附片奏明在案。嗣因该矿积水过深,张学熙无力购办机器,仅用人力开办数月,亏折本银数千,力不能支,禀请退办。臣因煤炭系必需之物,不能废弃不办,当商同南洋两江督臣曾国荃、署船政臣裴荫并台湾各港本银二万两,委派补用知府张士瑜招集商股六万两,共合成本银十二万,于本年正月开局试办,如有成效,再行广招商股,收回官本,以期官商轮船来往,不至有乏煤之悲。自春至冬,经张士瑜添购机器,雇用洋匠抽干矿中积水,规模已具,每日可出煤百吨,核计出售价值,仅可勉支局用,毫无利息。推原其故,皆由煤炭出矿之后,运至基隆海口,水道风浪过大,驳船难驶;旱道有山路十余里,运脚太重,非造铁路以别转运,煤务不能获利。查矿局官商,原本十二万两,办理机器工程尚形竭蹶,实无力再办铁路。禀请由官收回煤务,另行设法筹办,以免日久亏折愈多等情,由知府张士瑜具禀前来。臣查闽洋官闽轮船、并船政制造各局,专恃基隆煤炭;且台南北铁路办成,更需煤用。现在工程已有十分之九,以后亦无须再添资本,未便停止不办。商人惟利是视,既知无息可图,自难强令入股,应将矿务仍旧由官收回,自本月初一日接办,所有商本银六万两、并船政原本银二万两,暂由台湾于上年捐输存余项下筹拨归还。臣另行饬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仿照商办章程,以杜弊端。再由铁路公司,由八斗煤矿,分接车路一道,直通基隆码头,以便运售迅速。将来全台铁路告成,销路日广,利息日厚,仍旧招商接顶;纵不能收回原本,庶不致全行亏折,以免积久又成漏卮,于地方商务不无裨益。所有收回基隆煤矿、并动用官款缘由,除咨户部外,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第四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署理台南府正堂军功加一级纪录三次吴为转奏事。本年十月初二日,蒙臬道宪札开:本年九月二十一日,奉闽浙总督部堂卞宪牌:本年八月二十九日,承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本衙门会同户部,遵旨议覆『台湾基隆煤矿、牛头山办油,毋庸交洋商承办』一折,本日奉朱批:「依议。钦此』。相应恭录谕旨,抄录原奏,办行贵督钦遵咨理可也等因到本部堂。承准此,合就行知。为此,牌仰该道即便移行遵照,毋延须牌等因。计粘抄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行遵照,毋违。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毋违。此札。


  计粘抄一纸。


  光绪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札。


  第五奏议


  粘抄:


  谨奏为遵旨议奏事。光绪十五年七月初十日,准军机处抄交台湾巡抚臣刘奏:『为基隆煤矿,官办难期起色,现有英商承办,订拟合同,请旨敕议,以节糜费,而免漏卮。又新竹牛头山旧产煤油,并由该商开办』一折,奉朱批:『该衙门议奏单二件并发。钦此』。查原奏内称:基隆煤矿先经商人张学熙禀请承办,旋以本亏乞退。商由南洋大臣曾国荃、船政大臣裴荫菽,并台湾各凑本银,另集商于光绪十三年正月接办。因旧矿产煤不多,工本过少,办理年余,毫无利息,商股乞退。即于十三年十二月,由官收回接办,所有商本及船政官本,暂留台湾捐输项下筹拨归还。饬派洋人玛体荪,仿照商办章程办理,先后奏明在案。不料煤源已竭,所产日绌,迄今年余,综核出入,每月亏折银三四千两不等。据工师察看情形,非添用本银,另开新矿,不能获利。台湾经费支绌,无款可筹也,适有英商范嘉士愿集资本百余万,来台承办,由英国领事官班德瑞引荐。据称已勘产煤之区两处,另开新矿,暂用八斗旧矿先于接办,愿偿八斗煤矿机器官本银十四万两,分期清缴,议详章程十一条,奏请饬下臣衙门、会同户部核议等语。臣等查台湾煤矿开办十余年,未着成效,虽由资本不充,未始非经理不善,今欲设法补救,议交洋商承办,亦系该抚不得已之苦心。但合同内开:定立年限、指定界限以及拨地修筑码头、听顾别埠工匠、准华民就近开挖、加征土煤厘矿各节,大都为利益煤矿起见,而于本地民生殊有妨碍,必非民情所愿。且台地孤悬海外,基隆实为扼要之区,该处煤矿乃中国自有之利,一旦付诸外人,盘踞二十年之久,俨同地主,暂至建盖洋房,聚族日众,恐年满之后,又将别生枝节。况煤觔为轮船所必需,今以就地之煤,听其垄断,设遇海疆有事,彼若联络一气,即欲杜其接济,诚恐防范难周,虽合同有归中国主政之语,亦未必可恃。尤可虞者:中国各省矿产,洋人垂涎已久,如黑龙江之金矿、云南之铜、锡各矿,洋人辄思越境踏勘,迭经该将军督抚奏请设法阻止,杜其觊觎。若准英人开办煤矿,恐他国援以为例,纷纷要求。倘拒而不允,彼将谓厚彼薄此,重烦辩论,似不值贪此小利,转贻外人以口实也。台湾煤矿自创办以来,几费经营,方能具此规模,臣等详细斟酌,与其轻议更张,致滋流弊;曷若善为经理,自保利权。拟请饬下台湾巡抚,慎选贤能,破除积习,将八斗煤矿,仍由官认真经营。如煤源已竭,所产日绌,亏折太多,即由抚臣酌量情形,停止开采,俟筹有巨款,再于产煤丰旺之区,另辟新矿;庶利权不致外泄,旧有机器亦可运用。至牛头山煤油,事同一律,所谓并由英商开办之处,亦应毋庸置议。所有臣等遵议缘由,理合恭折具陈;伏乞谦上圣鉴,训示遵行。再,此折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稿,会同户部办理。合并陈明;谨奏。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朱批:『依议。钦此』。


  第六奏议


  粘抄:


  再,臣承准军机大臣孚寄,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上谕:本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户部会奏:议驳刘奏『基隆煤矿拟令英商承办』一折,已依议行矣。即着按照该衙门所奏,慎选贤员,破除积习,将煤矿各事宜,认真核实,妥为经理。现在用人得宜,自可渐收成效,如产煤日绌,亏折太多,亦应酌量情形,另筹办法等因。钦此。跪聆之下,仰见圣谟周密,筹虑精详,莫名钦悚。臣查基隆煤矿,创自官办,积习太深,用委员稍有不当,即捏报支销;用洋人较为着实,又浪开使费。船政并台湾制造局以及各轮船,月需煤数千吨,又不能停厂不办。上年十月,将洋人撤退,委派候选知县党凤冈办理,一面仍招商接办。党凤冈破除情面,极力整顿,自本年正月以后,渐见起色,商人闻风向导,先后禀请承办者数起,其意皆重在挪借官本,臣概置不答。现经帮办全台抚垦事务、通政司副使臣林访报富商、候选知府蔡应淮、云南候补道城勋、职员林元胜等,情愿鸠资三十万元,同官合办,以二十年为限。官一商二,仍缴原矿本银一十三万两,承受矿存旧机器对象,以十万元作为官本,其余按月缴煤扣除。矿务一切事宜,由商经理,官不过问,将来无论盈亏,按照成本分三股匀算。据蔡应淮等禀呈章程前来,臣详加察核,尚为妥协,当经批准,定于七月初一日,归商接办。除将所禀章程咨部外,所有基隆煤矿归商承办缘由,理合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训示。谨奏。


  第七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升授基隆抚民府随带加三级纪录十次方为转行事。本年正月二十三日,蒙台藩沈札开:恭录朱批行知事。奉宫保爵抚宪刘案行,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台北府城,恭折具奏『基隆煤矿遵旨饬商退办并筹议情形』一折,今于本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折。于十一月十七日,奉朱批:该衙门议奏。钦此。除折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行司即便移行钦遵查照,并移台湾善后局,暨饬现办煤务安委员遵照等因到司。奉此,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钦遵查照,毋违,此札,等因。二十八日,并蒙臬道宪唐札,同前因,各到府。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行。为此行县立即遵照。此行。


  光绪十七年二月十七日行。


  第八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七次程为转饬事。本年八月十八日,奉爵抚宪刘札开:据脑务局丁守禀称:窃查台地煎熬樟脑,何无定章,致有擅设灶厂,交易纷岐,现在归官承办,自应有所区别,而一事权。前经卑府拟立章程,严定赏罚,出示招告各等情,业皆禀报移行各在案。兹复刊刷执照、路引各票,交该商民持往经过关卡厘捐,以凭呈验;庶一触目即别官私。惟是奸究商民,心计百出,明见立法严密如斯,难免就中纳贿情事。虽各分局委员尚知自爱,而司丁夫役人等,未必皆无利令智昏,纵或定以与受同科之罪,实亦不胜稽防;是乃一弊未除,又生一弊。昨访闻有种不法奸民,竟敢在于新竹县属之旧港一带,魆卖樟脑,系由咸菜瓮地方绕道而出,卑府当即遴派妥人前往密查,一俟查有确实,再为详请严惩。第思台地四面皆海,设口极多,稽察万难周到;再四筹计,若欲有弊尽除,势非优给赏号不可。前以出示晓谕,无论何色人等,拿获私脑以及犯事之人者,按提四成、五成充赏。今拟如有目丁夫役人等拿获私脑,并及犯事,连货连船一并扣留充公处罚,随将犯主暨该船户统交地方官从重严究。勘定脑之多寡,即改为六成充赏。如此办理,俾出首者可以餍惑其心,纵有奸究商民欲用伎俩,而私不胜官,又何乐于甘同作弊。况将既漏之货提成充赏,亦一以人治人之道,并不另有虚糜。当此振兴脑务之际,不得不如是认真,立法一严,犯法必少,所以子产执政,宁为火烈不为水懦。卑府亦无非深体此意,是否有当?除已再行出示,剀切晓谕,在各要口张贴外,理合抄录示稿,禀请察夺,俯赐立案,行知海关税务司及全台厘捐各局一体遵办,并祈饬下府县,加颁告示,通谕周知。庶使闻风益加劝勉之处,仰乞批示遵行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批:据禀所议各节,不为无见,仰即如议办理,并候饬令各关局一体遵照。示稿存。此缴印发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查照,转饬所属一体遵办,毋违,此札,等因。计粘抄告示一纸。又准总办台北军械所、兼办全台樟脑总局、即补府丁移开:窃照敝府奉委兼办脑局,业将接办日期申报咨移在案。兹查樟脑一项,易于走泄,不得屯积日久,固宜联络商人,速广消路,尤须严立规例,永绝弊端。近闻有种不法奸民,私在内山设厂熬煮,故贬价值,魆行贩卖,实于官脑大有窒碍。今拟仿照洋药章程,于各要口分派巡丁,随时查缉外,无论何色人等,遇有私熬魆贩等情,蹈勘明白,按定脑之多寡,报信者;七成充公,三成给赏。拿获私脑者;六成充公,四成给赏。其有拿获私脑,并及奸民扭送来局者;立将该奸民转交地方官从重惩办,即以一半充公,一半给赏。弊期必绝,不得不如此认真,业将仿立章程出示晓谕,并禀报爵抚宪察核在案。惟仍恐地形散漫,稽察难周,现拟添刷联票路引,交由脑商收执,以俾逢关查验;货票相符,方准投税缴票放行。如有货票不符及无票者,均以私论。除另文申报咨行外,相应备文移会。为此,合移请烦查照备案,并希转行属县一体知照等由。奉准此,除移行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计粘抄示稿一纸。


  光绪十二年九月十八日札。


  第九之一移文


  钦加二品顶戴、办理中路营务处、中路抚垦事务统领栋字等营、遇缺尽先选用道、劲勇巴图鲁兼袭骑都尉林为移知事。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爵抚部院刘札开:据台湾陈署道详准英领事霍必澜照会,德商瑞兴行禀:『于本年十二月初一夜,在水底藔地方买运樟脑三百余担,被林道全数截留』一案,除照覆领事并咨林道查照外,详报察核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批:据详已悉。水底藔奸民彭牛私熬樟脑,前经林道禀请严拿悬办,当饬其一面缉拿,一面将私脑起出充公在案。此系自办本国奸民,洋商瑞兴何得干预。且水底藔毗连番境,海关执照载明洋商采买樟脑,不准迫近生番地界。瑞兴洋商何得竟赴番境买脑,显有奸民勾串包揽情弊。查彭牛系熬煮私脑奸民,瑞兴两次在水底藔运脑,本属不遵海关执照,擅赴番境,已与执照载约不符。该道前请派员同赴鹿港,督察瑞兴采运已买之脑,当即批饬不准将逼近番境之水底藔,混在鹿港一处。今本国自拿奸民,该洋商出为包揽,殊属不合。该道须以海关执照所载为凭,不可因其恐吓,轻许赔偿为要。仍候咨明总理衙门查照办理,仰即知照。此缴印发外,合行札饬。札到该道,即便查照,此札,等因。奉此,相应移知。为此,合移贵县,请烦查照,须至移者。


  右移


  即补请军府署彰化县正堂李。


  光绪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移。


  第九之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闰四月二十九日,蒙臬道宪唐札


  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九日,奉爵抚宪刘抄案: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查各国洋商在台湾内地采买樟脑一事,前于同治八年,经前闽督等咨称:委兴泉永道与领事官议定章程五条,当由本衙门照会各国驻京公使,并咨行转饬该地方官照办在案。嗣于光绪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据总税务司赫德呈称:准淡水关税务司申称:闽省现将此章撤销,改由官办等语。当经本衙门抄录原呈并前定章程五条,咨行贵抚查照。复以现定办法如与前定章程不符,洋人必不遵从,应如何变通?期与前约不背之处,希即酌夺示复;去后迄今,未接咨复。查本年二月初一日,接准贵抚咨:据署台湾道详准英领事照会:德商瑞兴行在水底藔地方被营务处之道员林朝栋将买运樟脑截留一案,内称台湾官办樟脑一案,前准咨查,当将改归官办缘由咨复,并将海关执照附陈在案等语。是本衙门去年十月咨查之件,已据咨复,何以至今未到。兹于四月初六日,据德国驻京公使照称:瑞兴洋行请领联单置买樟脑,送经该地方扣留入官,与章约不符;如改立新章,亦未接有知会。再,水底藔每有华洋各商到彼贩货,并未有不准在彼办货明文等因。本衙门查德使照称:瑞兴洋行樟脑被扣一节,即贵抚前咨之案,此事改办缘由,本衙门既未接准来咨,无从悬断。惟自通商以来,各处办理交涉事件,专以约章为凭,如欲变通尽利,或于地方有碍,原可随时增改;然向系由本衙门通行知照后,方能照所改章程开办,若未经议定,骤而更张,徒滋口实,无裨于事。


  此案定章五条,行之已久,如拟改章程办理,亦应俟本衙门照会通行后开办,庶免枝节横生。相应抄录照会咨行贵抚迅将改办樟脑始末情形,补行咨复,并将现办章程,应否参酌旧章,以免窒碍之处,一并妥筹详细声覆,以凭酌核办理可也。粘抄等因到本爵部院。承准此,查此案,以前于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承准总理各国事势衙门咨:抄录赫总税司原呈并前定章五条,咨行变通,期与前约不背等因。当经本爵部院将台湾官办樟脑,与旧约仍不相背缘由,并将海关执照,于十二月十九日一并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察照。因前咨呈文件,为万年清轮船沈失,复于本年正月初三日,补行咨呈,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当可接到。兹承准前因,除再将前件补行咨呈外,查水底藔距台湾府城三百余里,毗连番境,海关执照载明:洋商采办樟脑,不准迫近番界;以杜洋人深入致生隐患。此次德商瑞兴擅赴该处包揽,即系不遵执照所载条约,且奸民彭牛私熬樟脑,民番仇杀,已毙张云亮、张阿满二命,前经道员林朝栋禀请严拿惩办。此系自办本国奸民,瑞兴洋商不得干预,曾将详细情形咨呈在案。总之,台湾樟脑,外山番民颗粒不出,自光绪十年以后,丝毫未曾出口,海关有案可稽;现在官办樟脑,系本爵部院新抚内山生番地界所出,由官发本,设丁卫厂,与从前情形不同。海关执照载明:洋商不准迫近番界。至海口附近如有樟脑,仍准洋商自行采买,即如瑞兴购办樟脑,亦有在鹿港地方者,并无阻挠之处;惟迫近生番地界,洋商亦须遵照海关执照,不准前往。至水底藔,系生番出没之地,民番仇杀宜有命案,德国驻京公使不妨饬知台南领事官会同地方官前往勘验,该地是否迫近生番地界?从前有无华洋各商到彼贩货?不得以瑞兴一面之词,徒滋口实。所有台湾现办樟脑,并无约章相背情形,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察照外,合就饬行。为此,仰该道即便查照须案等因到道。奉此,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行知照,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蒙此,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毋违。切切。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三年六月初十日札。


  第九之三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本任埔里抚民分府、随带加三级、纪录十次方为转饬事。本年六月初一日,蒙全台税厘总局司道宪札开:奉宫保爵抚宪刘札开:准德国驻扎台南梅领事照会:以洋商入台湾内地采买土货,不能逼近生番地界,条约章程并无载明等因。查台湾奉准通商,先乏洋商采买土货,自同治八年,闽省督抚院委由兴泉永曾道会同英国兼办布、法、丹国通商吉领事,议定洋商采买樟脑章程,由海关发给执照,载明不得雇用洋船私往各口贸易,亦不得径赴迫近生番处所交易;以易滋生事端等语。现在开办子口给发三联单,仍于单上照章注明:祗准在海口附近地方采买,不得迫近生番地界字样,无非为免滋事端起见;若必深入番地,将来滋生事端,官不能问,诸多窒碍。缘准前因,除照复梅领事查照外,合行札局即便查照。计粘抄梅领事照会一件。奉此,除通行遵照并移台澎道衙门查照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查照,转饬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又于初四日,并蒙臬道宪唐札:同前因。各蒙此,除分行外,合就转查。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毋违。切切。此札。


  计粘抄一纸。


  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札。


  第九之四照会


  粘抄:


  大德调署台湾办理通商事务副领事官梅为照复事。照得:按准四月二十日,贵宫保爵抚部院照复内开:洋商入内地采买土产,所经各处子口,未便漫无限制,经饬查议复办等因。但因所定子口运货之港卡,业经屡次照复欠合条约,不能饬遵,未便再为多赘。兹准前因,以洋商入台湾内地采买土货,不能逼近生番地界等语。敝领事查条约以及会议各章程内,并无载明不准洋商入内地生番地界采买土产之语。为此照复贵宫保爵抚部院,请烦察照为荷!须至照复者。 

 

  

第二章商人


  第一杂货商货底簿


  锦兴号货底簿(丙午年)


  曾炉


  锦兴货底仔在计价八折,此乃二比面言,各无反悔是也。批明为据。


  丙午六月二十日市


  一四○成文包八三八.八二角


  九○三元毛十九支一.七○角


  十一二号龙十六斤一.七一元


  四○振明林义玉五四包一.三五元


  二○本艹书一付二.○角


  九六○主古三.一粒二.○四角


  三四石膏四九斤一.七七七元


  六六大纸三.○脚二.一六角


  五二-四二炮五七粒一.○九角


  二○牛乳二○四■〈石千〉.○角


  七五贡库四○封三.○角


  一七松花五.○脚八.五点八.○九三元


  二二花治十六脚三.五二角


  三七主尖四.○斤六.八○角


  一○官全七○个七.○点(中略)


  三四头赞三五张二.四四角


  二八清衣一四八个四.一四角七.九四四元


  三○盐■〈马卜〉五五斤一.六五角


  七○笋干天一九.五斤一.一二二九元


  一○大双再十六个一.七六○元


  一六粗大斗三.○付四.八○角


  三二○四方纸二一张四.四○角


  六○米台二.○支一.二○角


  一二○秋水轩一付一.二○角


  五六家器三○件一.八○角


  石灰一○○斤


  六脚一.○捆一.四二角


  一五金四.○只八.六点四.三三六元共九.五二四元共银九.五二四○(十元)八折实银七.六一九二(十元)即交去银七.九一九元坐货价银一.七七七元对除外伸来银七元六月三十日炼兄手去龙银五.四○(十元)银一.六七○(十元)瓜月初三日棋德去龙银一.二○(十元)银一.二六○(十元)又去钱七.三五(百)银七.○角共:银七.○(十元)完


  第二营业卸交甘愿宇


  立营业卸交甘愿字人,妈宫街○町○番户○○号何某,所营(杂货)商业,因年来商况不佳,本资缺乏,振作无力。兹有○町○番户何某欲整生业,妥商依照结册内所有结存账目、物品、家器,共银若干圆,向某承买;凭册点交接收保管。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账、货、家器等项,一切付交何某接管整理;或原号,或改号开张,任凭何某主裁。日后生业盈亏,皆凭何某造化,与某无干。保此店业系某自置之业,别无他人合股交加、来历不明之事,亦无房亲应份之弊;倘有不明等情,某当出首理论,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异议。口恐难凭,合立卸交甘愿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见收来银○○圆。再照。


  光绪三十二年月日立


  甘愿卸交商业约字人○○○


  知见人○○○


  作中人○○○


  代书人○○○


  接管人何某


  第三卖商盘甘愿字


  立卖商业甘愿人,台湾府安平县大西门外北势街益昌号,自同治十年六月开设油店,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油店卖与外新街荣记号承去开创。一卖千休,日后利甜与益昌无干涉。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不凭,今欲有凭,合立卖生理字一纸,付执为据。此照。


  即收卖油店生理银来二百大元。批明为照。


  同治十三年十月一日


  台湾府台南大西门外北势街立卖人益昌


  第四申明书


  立申明书,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番户林三,今敝为别创基业,愿将此店生理账项、货底,一概点交付李四前去管握;另立字号,抑或照旧,均听李四主决。缘敝与诸宝号来往账条,经有面会清楚,余该敝之项,不得不声明,以副众览。自今而后,均归李四鸠集,重新交易,不干敝涉。其敝亦不敢异言生端。兹将诸号该项附列于后,盖印为凭。


  源发该银若干


  源美同同


  增美同同


  第五禁令


  福建省厦门海防分府姓某为出示晓谕事。案据何堡何街何字号铺东何某具禀:近有无耻之徒,心存奸贪,假冒本号标头,致败本号声名,而误远近买客取信。似此风气,实属不守商业规法,非蒙严加示禁,诚恐效尤日炽等因前来。为此示尔等商民人等勿再任意假冒,倘敢故违,一经查出,严究不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年月日示


  右谕发贴○○街


  第六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奸徒假冒,鱼目混珠,乞恩示禁,差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百有余载。前年,治故父岁贡生会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而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无所顾忌。独亏治祖先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熟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电察奸徒假冒标号,神人共愤,恩速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


  第七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假造骗售,奸伪日炽,乞恩差访严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会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配置灵方上料,是以遐迩驰名。历传至治,经百余年。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珠、香线,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以伪乱真;前经呈控,蒙出示严禁在案。无如此辈未经拿究,不威不惩:郑华于马兵营私仿号假造,程国荣于大铳街仿号假造,而谢昆玉更于草花街开张香铺,外挂自己匾号,内俱私仿曾振明标记。所制俱用低料,乃以减价发售;而各处贩客贪其较为便宜,遂与表里为奸,挑往各处,以低货骗卖,现货信二张确证。试思良心宜顾,王法难欺,乃奸徒敢于大市中作伪售;奸徒藐视法纪,莫此为极。非蒙严拿究惩,射利则奸徒得之,低料之名则曾振明当之。百年生理壤于一旦,情何以甘!况且相踵成风,效尤愈甚,标号可假,何图书不可假;香料可伪,何器物而不伪。乱俗害人,伊于胡底。执亟沥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恩迅饬差搜缉奸徒假号,一面将谢昆玉等拿究重惩;庶奸贪知儆,市肆无伪。沾感切叩。


  第八示谕


  即补同知直隶州、台湾县正堂、军功加三级纪录三次胡为奸徒假冒等事。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据镇北坊生员曾邦治呈称: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有百余年。前年,经治故父岁贡生曾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尤无顾忌。独亏治先祖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孰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察奸徒假冒标号,恩迅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出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诸色人等,果有工本,拣选香料制造精良,何处不售,又何用假冒曾振明香店标记,以赝乱真,冀图侔利,甚为可耻。自示之后,尚不知愧悔,或被指控,定即差拿,照例究办,毋违。特示。遵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给贴,晓谕。  

第三章商业使用人


  第一亲押约字


  立亲押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兹因旧东捷记号停罢,截止薪金,狮现家务伙食浩繁,曾托王兰哥、石福泉兄二君诱荐利路,幸蒙东家裕昌谢老爷景我翁全诺提拔,雇理内外买卖,并代出官讯案各事。狮当竭力向前当理,不敢推诿。议明每月薪金六八银五元,逐月照给,不得多侵。蒙先赐六八银五十元,别还前款,实叨德深。狮宜认真勉力营为,以图报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关诸人移借银物等弊,即向保荐人是问。恐口无凭,今欲有凭,亲花押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十八年十月日


  保荐人:王兰哥、石福泉兄


  亲立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亲笔


  第二推荐书


  兹有请者:来人某某,向在小行当帮司理之职,曾历四年。据称:宝行欲请一司理人,特托弟代为推荐。其人品行举止极为可靠,且忠信勤慎,极顾颜面。倘阁下欲请其司事,自当力为推举,想将来相得益彰,阁下有任用得人之乐也。此恳,即请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顿首


  第三保单


  立保单人某某。兹某某充当某行司理之职,弟与他相识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实、勤谨任事。至买卖货物,经手数目来往银项,弟敢保其妥当。日后倘某某有亏空银项、货物情事,弟甘愿代为填还,毋有异言。合立保单一纸,付执为据。


  某某行照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单人某某笔


  第四店规


  盖国未常不可无法,而店岂得一日无规。我泰兴隆开设台南,洋货、洋酒、杂货生理。命须由主,权合授与一人;法既订新,少过颇从善办。但望我伴同群协力,各举英才。乃思天地创卒雍容处,来往高明,视伙伴则如手足相关,觉谊情而念主宾久厚,勤劳店务,守己分焉!


  兹将各条规列左:


  一、勉各伴准以黎明即起,踊跃营生,无得疏虞懈怠,半日安启门。


  二、店中大小要务,必须周知,受命于司事人,然后方准施行。不得造次自为,无尊于一;倘若违令不遵,立刻开辞。


  三、店中各伴无约交头接耳,弄赌来群;辞非新年数日,以庆无聊。


  四、店中货物本店无存,该当代觅应客。惟是所


  五、外柜现估银两须要晚清算,交与内柜,不得留存积滞,错漏难查。


  六、大小事务,当要和衷共济。假如定货等件,务宜同伴相量,两智殊高独智。


  七、各伴工金,俱由内柜按月支给,无得在外柜自支自取;倘或徇情支借,经手是问。


  八、各伴虽然接月支工,倘或确固要件,不足支策,即当禀命于司事人,亦原情相就。


  九、本店生意创立远方,诸伴心坚力洁,还存慎始慎终,和气生财,同占永福。


  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吉日


  泰兴隆股东李裕昌堂、李谦裕堂同立


  第五协约书


  从来邪不胜正,假难混真。兹德记洋行,原系陈北学自备资本开张,数年间稍有得利,乃格外施恩,筹出四股株金,赏给正当事方庆佐、副当事蔡长云两人;俾得连财合股,协力经营。此事历年已久,众所共知,不意庆佐既逝,其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以营业系亡父之名,自操胜算,妄争业产,谋为争讼不已,继以争夺。幸诸公人出为调停婉劝,现经算账数天,不久想得算清。至于再共同营业,谅必诸股主会议,合立股字契约,方得为是。特将前立协约书详录附后:


  协约书


  德记行纷议之事,今欲有和解协定。其大纲如左款:


  第一条:德记行旧有二十股:陈北学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则书得一股。而各股东取去其股份银及利子,将各股东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业之资,业经有年。今则应行计算各股东应份之额;但各股东有在、有欠之别,须当核明扣抵,结算各股东实得之银数,欲合、欲分各听其便。


  第二条:当行前条之分割配当,则应先抽方庆佐、蔡长云之赏功银,而后遵照股东照之股份均分。


  第三条:前条之计算,照左记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则书须候陈北学之辅佐人会同监督其计算敏捷精神。


  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得之利权,即方庆佐之相续人方振基,并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应享有之。


  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红抽分,则由方振基与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商议配享,陈北学不得干涉。


  第六条:德记行内,议设计算部,讨账部,暂设营业部。


  第一、计算部则专掌从前之计算,再作现结册,明核行内银钱、货产、物业。


  第二、讨账部则专管核项之催讨收领。


  第三、暂设营业部专管今期计算中之生理鸿猷。


  第七条:各部之组织如左。而各股东所选之人,各为担保。


  一、计算部:俟该部员计算明白,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应行查阅确定。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


  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


  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如行内买卖货物,晋臣与柏卿商议,方可施行。其行内银钱日清,及出入货清,每日查察,由共盖印总部及各事一同查察,有错则行究办。随时通知股东察办,庶无差错。


  第八条:德记内银钱者: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及向银行领银、寄银,出入账簿保管。而寄银、领银、汇银,则方振基、陈北学两名而行。其主管金银者,听各股东及当事人查察,以照慎重。


  第九条:其经计算分割而后,如欲再鸠集股银以继续生理鸿猷,则代表者出名之事、暨股份约字定立,应经各股东妥议而行。


  第十条:不论动产、不动产,若有明登德记及分栈内卷簿之物业,应归德记公司。兹立签约,同作三纸: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各执一本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代书陈萼棣、方振基、蔡则书、陈北学


  公亲人吴子周


  同陈敬忠


  立会人田村武七


  同川原义太郎


  第六拜师帖字


  亲立拜师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门外叶明灿,因专心所仰慕工艺为事业,向于总爷街罗木杞君为师,教习刻图书职业。面议订约三年为限:自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听凭木杞教训,明灿不敢异言藉端,不得怠惰延缓滋事。如若年限未满私出刻业,以年限为数,二年未满者,明灿愿该罚谢资金一百二十圆;三年未满者,愿该罚谢资金八十圆;至满三年,木杞应褒赏金十八圆,付明灿致器具、物品,其自己刻业。此系二比甘愿,恐口不凭,亲立拜立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五日


  罗木杞老先生


  为担保人父叶木


  亲立拜帖字人叶明灿


  第七艺榜


  立艺榜林干康,为三男,名唤为枢,现年十六岁,托友送到李承源宝号,学习首饰技艺,听从司务教训工作,不得偷闲、懒惰、挨过日,或有托故躲避。拐对象系自己追寻愿赔,与店主无干。倘若半途而废,务要将以前伙食算清楚,方许出店改途别业。果能实心愿实学,以七年足为限,限满之日,或在本店、或觅别主,听从其便。如有开张自作,应隔三铺以外寻店顾营生理。至于风水不虞,洪福由天。恐口无凭,立艺榜一纸为据。


  光绪二十年十月吉日立


  引进友林翼


  艺榜林干康


  从命林为枢


  第八关帖字


  立关帖字人,市仔头八番户张瓶养子庄圭羔,有从师习剃头手艺。今就总爷街六十番户陈乞食教师学艺剃头,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统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计共四年为满。若不到限年月,其余半途徒而废,就听教师照讨副食钱每日金一角,照算多少。圭羔学习有到年,师愿贴剃头担一付,并再贴钱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病痛,自己请医生调治,不干教师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合立关帖字一纸,付执为照。


  帖外,立关帖字人庄圭羔自立拜。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立关字人张瓶养子庄圭羔


  代书人许才


  第九规字约


  立规约字人,云霄街二番户受业门生李龙仙,年十八岁。但思为人在世,身无一艺,终非了局,今即亲身投在王府爱翁老师父座前,学习打铁工艺。面约三年零四个月为满,其工金八十六圆,须当逐月支取,不得一齐要用。若支取工金,先前支少,后即迭次加升。加学习工艺无满年数,所有支取工金,须立时备还,不得短少,而终身不能作此工艺。口恐无凭,亲立规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日


  保认叶市观


  受业门生李龙顿首百拜


  帖签王府爱翁老师父大人台座


  第十拜师字


  立拜师字人,台南市第五区板店街第十六番户蔡好之子。今因愿将叶狮阿向过台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户洪头为师父,台前听其教训。面议受学至三年四个月足。而师皆备身金:元年每月五角、二年每月一元、三年每月一元、后四个月六元清楚。若是学习三年四个月不足之时,即向蔡好算福食银并身金,算还师父,其狮阿不敢别学。若时风水不虞,与师父无干。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拜师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一年旧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


  母蔡好


  立拜师人叶狮阿


  为中人王惟贤


  代书人陈德明  

  

第四章合股


  第一节 合股字


  第二节 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三节 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节合股字


  第一合股字


  合立约字余金源。窃开: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饱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同裕,合共一百五十二分,每分应本银一百圆。其逐年按本得利照分均分,计共六八足秤佛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既叶同股伙振记、修记、滋记、妹官、合兴、裕记、陆记、金源、文记,同心共契,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各守条规,勿忘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共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店内各号房,务须照派执事之人掌理,不得乱为顶替,免致紊乱。


  一、店内逐月伙记薪金,宜向经手取用;倘若侵渔积弊,宜向经手是问,应归保认之人垫赔。


  一、本店股伙,如欲抽出别图生理,不得私与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股伙许抽,毋得任便。


  一、店内股伙,必须在架充足,方许开支。得利可支之时,须待年结算明白,照股分支,不得先行支取,致干规约。


  一、店内逐日销号,在股之人及理事、店伙,不得擅行私抽号头;如敢违约,以理事是问。


  一、草日清在本簿务必逐日系在簿架,不得私收脱内。而有根每日逐存,五日大存。在草清簿逐月月结,必须结明,各股伙方可察核,无致舞弊。


  兹列在本银条目开陈于后:苏裕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王振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郑修记来在本银二千五百大圆。吴陆记来在本银二千大圆。黄滋记来在本银一千五百大圆。余金源来在本银一千大圆。苏妹官来在本银一千大圆。吴文官来在本银七百大圆。


  蔡合兴来在本银五百大圆。


  统计共来在六八足秤银一万五千二百员。


  光绪二年九月日公同合立约字王振记吴陆记苏裕记苏妹官(下略)


  公同合约


  第二合股字


  同立合约在本银字人,凤邑:林新发、马长发;郡城:汪耀记、石谟记、王在记。窃谓:理财立法,陶公之遗规堪师;贸易,晏子之芳声可慕。欲效子贡之风,当敦管鲍之义。然货殖虽云末务,济美端赖同心。兹我等欲兴建生理,独力难支,爰邀股伙联财,聚议妥适,二比俱各许诺,择店在内宫后街,合为布疋生理五股,名曰锦荣发。议约在本:林新发在本银五百大圆、马长发在本银一股三百元、汪耀记一股在本银五百元、石谟记一股在本银七百五十大圆、王在记一股在本银四百元;计共在本银二千四百五十大元。采货择吉开张,得利王在记、石谟记合抽加一;除抽加一外,按股就本均分,不得参差错综。当内事王在记调停设法,当外事石谟记,二人每月薪水均得八元;出郊采货,无分大小,共相调停。店内当事之人不得私作同途生理,与其恐稍背后伤了一团和气。孰若议约眼前立规,百年凛遵。自约开张以后,店内货物、银圆,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倘若生理鸿兴得利,务须股伙齐集妥议,要抽若干?方可得支。伙伴悉由当事黜陟,不得靠赖股伙,姜作荐举。大小务宜至公,免争长而较短;是非悉当秉正,勿假公以行私。庶几生意丰亨,俾绵长于万世;商业振发,冀久远乎千秋。此系二比当堂酌议,合立在本约字一样五纸,每股各执一纸存据。


  光绪八年壬午二月日


  合立股字人马长发、林新发、石谟记、王在记、汪耀记


  合同


  第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郡城内黄钦记、黄平记、黄焕记、龚立记。窃谓:生财有道,伊古共羡陶朱;贸易有方,近今岂无猗顿。焕等效古人股贾之法,意欲协力而展鸿图;做近代致富之力,遂竟同心以成骏业。属在相知于挚契,爰联管鲍之交情,因于东辕门■〈⺮敢〉铺鼎瑞兴,即黄焕记,留意于布铺之生理。闻内宫后街银铺同泉号移居于侧,焕即出为招股;以按四股之额,每股齐定四百元。招出总赶宫黄钦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又招黄平记,在六八本银四百大员正,为一股。黄焕记在出六八本银陆百大圆正,为一股连半股。龚立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计成三股半实股。共商举议当事之人,而友老为人真正无私,熟识布务,举其当事,薪金在外,另荫虚本二百元,得半股之数,利蚀均分。找上立记半股,合做一股,共算虚实四股,统共资血本银一千四百大圆正,贯入虚荫二百元,计做一千六百元,均分利蚀。其银各该交讫,登记在本簿确据。遂于四月十一日开张瑞胜号,焕自应理内事,兼掌银钱柜匙。从兹生理合力经营,必能获利;依时居积,可卜丰财。至于采买货物,账项来往,并及店税、薪金、柴米、福食等费,以及每年生理利蚀,宜于逐年上月后三日内结明载册,付各合伙查核,不得藉端挨延。当事及店中诸伙薪金,逐月开发,不得私借私浮。此系公同约束,各宜凛遵。自此振作生理,冀资财之洋溢;存心方正,乐厚利以均分。庶几业壮而财裕,陶公人佳模犹在;交久而道洽,四海之高风尚存。既可显祖上之前光,亦垂子孙之后裕耳!此系意义相投,应无别意,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黄焕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六百大圆正


  黄平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四百大圆正


  黄钦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龚立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又举当事荫半股,该做虚本二百元


  以上四条计现银血本六八平佛一千四百大圆正。照。


  光绪甲申年四月十一日


  同立合约字人


  龚立记、黄焕记、黄平记、黄钦记


  第四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吴钦记、林利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古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经于光绪十六庚寅年闰二月间,合本开张布铺,匾曰合发,公定条规,配请当事。叶同既有二人之庆,获利允符三倍之占,所赖交赞谟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条约,各宜恪守,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世世子孙无相侵凌之患焉。于是,同设本号图章一颗,切作二块,各执一块。并立合股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谨将在股本银公定条规列左:


  计开:


  一、吴钦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二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林利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公议:本店当事股伙,不得私自举用,须公出共议殷勤妥贴之人,同请入店理事,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同议定:本号不出支单、借单,所以将图章切作二块,每股各执一块。各自谨慎,勿致遗失。


  一、公请当事在店总理各事,夙夜辛勤,尽力经营,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壹元,以谢全年辛勤劳绩。


  一、同请店内诸伙在店,各理诸事,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一元,与诸伙就薪金分摊,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公议:店内诸伙升黜,以及薪金多少?由当事裁夺。而当事亦宜向各股斟酌,方为周密。


  一、公定诸伙薪金,逐月按作二期发给;倘诸伙中有急需之事,欲向当事先借,少则由当事自酌,多则当事宜转会各股再酌,方得准给;而当事亦宜如此。


  一、公议:本号定不出账;若诸伙经手之人,果深知人家以及贩客着实,账项不致拖延被累,须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拖延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之薪金扣抵。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财帛者是问。


  一、议:各股欲向本号采买货件,务宜现钱,不得浮记。


  一、议:本店生理货件,务必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闲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光绪十八年元月日立


  第五合股字


  兹我等志同道合,联股经营。顾资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握算,协力树宏业于无穷。是以,爰同股合开张台南府中外南北生理,自行采兑配寄,起号德昌公司。订议作三十股,每股定出资本七三银一千元,合共本银三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以始,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相守,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深幸也。谨将详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贞瀛实在本七三银………黄肇记实在本七三银……………


  陈峰沧……………周立记……………


  (以下略之)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计三十股,共银三万元正。所定资本银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其股内有愿另附银在本行内放息者,每百元全年利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王雪农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正、副董事、协理人裁酌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分换别人充办,不得徇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上、宁、津、烟外埠各处,采兑货物布疋,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儎等款盈余,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除还息外,如有获利,候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议:每百元应给正、副当事人:王雪农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协理:陈峰记应给七元、陈礼记应给三元。两协理人无薪金,尚能为通融外水银根行情,握算稳机,以图大局,另议抽给五元,以为行内公积,候后来诸伙有得力者,方许由当事人分派赏给,以遂永远。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副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东酌议,秉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顾承接,方准与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台南府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谋郊号,或要设本地分栈,及份船股胀,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协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公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无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伙伴人,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欠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余仍归股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侄辈永远存照。


  十六、议:正、副当事人如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经手置买事业,并私谋生理等款,凡有得利,一切尽归公司,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十七、议:公司在股人众,逐年结账,均有定期。或有一二股东因意气不合,而欲阻住生理截结者,正、副当事不得听从,必须协理与正、副当事人议准,方得照办焉。


  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立


  当事人王雪农、何德修


  第六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台南市蔡国琳、黄殷经、黄加记、罗文旺。今因合议采买菜糖,制造白糖,开张广逢春。其股分作为十四股,每股赀本六八秤银一千二百大圆:蔡国琳五股,备出六八赀本银六千大圆;黄殷经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黄加记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员;罗文旺三股,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计赀本六八秤银一万六千八百大圆,交付黄加记执掌,兼理买卖之事。但生意利蚀,关乎造化,除赀本银及还借项,暨借项利息,以至租赀二处糖间税银,并一切应开费用外,倘有得利,以一九抽分,为黄加记酬劳之金,余照十四股均分。蚀本亦照十四股均摊。如明年股友欲将赀本银抽回自营已业,亦听其便。口说如是,依说而行,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一月四日旧历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约字人黄殷经、罗文旺、黄加记、蔡国琳


  代书人蔡子翔


  第七合股字


  同立在本开张元会境街集源号质屋股份契约字人,黄东记、黄勤记、黄嘉记、黄从记、黄盈记、黄成记、黄兰记、黄宾记、黄履记、黄春记、黄武记。窃闻:上古诺金石,不必约而志相同;后世各具心肠,必待约而言乃践,此立约所由来也。我集源质屋,迄今百有余载矣!迩来抽股日众,资本日少,以致每年得利仅抵福食薪金,而营业等费尚有不敷。乃于本年一月间,邀诸股重立股份,再定章程,所贵在和,不让鲍卿专美;生财有道,独与吕氏媲休。凡我在股诸人,通计在本七三银六千圆,每千圆应得一份,共以六份为准;同力合作,得利均分。自今而后,不必读致富之书,利可获乎十倍;不必观理财之政,业可永以百年;所谓安如盘石,固若苞桑,胥是道也。谨立在本股份字一样十一纸,各股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诸股主在本银数列左…


  黄东记应得:一分,实在本七三银,一千圆。


  黄兰记同五厘同五百元


  黄履记同同同同


  黄从记同同同同


  黄春记同二厘五毫同二百五十圆


  黄武记同同同同


  黄盈记同一分同一千圆


  黄勤记同五厘同五百圆


  黄嘉记同同同同


  黄宾记同同同同


  黄成记同同同同


  计十一股,共得六分,实在本七三银六千圆。


  黄勤记黄兰记黄宾记黄东记黄嘉记黄盈记黄履记


  黄成记黄春记黄武记


  光绪三十年三月一日


  黄勤记启


  第八合股字


  立契约书人,台南厅吴必源、苏丞如、洪寿山,斗六厅吴克明、韩炳干、杨大元、赖如松等。今番合资开创五谷、以及杂货大小贩卖商业,其贩卖所设置二处:一在斗六厅斗六街,号曰丰裕栈;一在台南厅总爷街,号曰丰裕。二处虽大小贩卖不同,而其资本互相流通,原归一致。至于逐年损益,二处合算;或损或益,按就各股份声支配分给。爰立条约于左,以垂永鉴。


  一、台南厅苏丞如定在资本银一千元


  一、同吴必源同同五百元。


  一、斗六厅田心仔庄吴克明同同一千元。


  一、同大潭庄杨大元同同五百元。


  一、同田心仔庄赖如松同同一千元。


  一、同同韩炳干同同一千元。


  一、台南厅抽签巷街洪寿山同同一千元。


  计:四十分,资本银四千元


  一、各股份声资本银额,于起号之时定交一半,登记账簿。其余一半,定本年十月初一日缴足。


  一、原资本银四千元,如生意广进,临时要再扩充资本,就各股份声摊支,每百元一月议贴利息若干?随时酌议。会算时,就所有扩充之额,按分抽还母利,其中损益咸归本店。


  一、契约书五纸一样,各收执一纸,永远为照。


  光绪三十年十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八月二十三日


  立契约书人洪寿山、吴克明、苏丞如、吴必源


  杨大元、韩炳干、赖如松


  第九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千秋盛事;雷、陈雅契,万古美谈。兹我同人,慕管、鲍之高风,追雷、陈之雅契。窃思利无独专,集群福乃膺多福;财为共物,合众财乃获大利。爰是公同妥议,共出资本合谋砂糖什谷生理。其营业商号,命曰裕顺;盖取宽裕有余,顺时得利也。所有股份氏名及条约胪列于左:


  一、王昌记六股,在资本七三银六百圆也。


  一、林筱蓉同同同


  一、张佃南同同同


  一、郑云忠二股,同二百圆也。


  右计二十股,共出资本银二千圆,均备交当事者郑云忠支去,振作裕顺生理也。


  第一条议:将资本银二千圆交郑云忠,振作裕顺生理,后日生理得失,均股均摊,总关造化,各无异言。


  第二条店内要用诸伙,概由当事人因材而荐,各股主均不得徇私袒庇;倘伙伴有弊者,由当事人裁出,各股主不得逗留。


  第三条执账者不得执银,执银者不得执账;各司其职,不相参差。


  第四条执银之人,宜由股主保家签举,倘银项被执者滥费不符,保举人当出赔偿。


  第五条买卖及各诸事,均归当事人主裁,务宜尽心办理,以图获利,不得滥费多开。


  第六条各伙薪金逐月按给,不得多侵。


  第七条诸股主除存本而外,尚有余项存于公司者,即照左开之利子发给,以践新约。


  第八条本公司之银项出入利息,概有勘定:如在入每百元每月利子一元六角;借出每百元每月三元。此条系公司议定,以期商业之振兴也。


  第九条诸股概为协理人,如公司有所事,当出安排,以期商业日进。


  第十条当事人不得作私商,以为倡率诸伙,兹以杜弊窦也。


  第十一条诸股主若有货卖公司,欲将货项存公司生息者,则自交货之日,半个月起利。


  第十二条账务每年定十月终为届,务须结算,册子分缴于各股主。


  第十三条如公司结算有获利者,即将获利之额抽出二份,以为当事者慰劳。余八份,始作二十股均分。


  第十四条如契约未及周详细载者,即临时议定添入。


  右契约计十四条,系公司妥议,各不得违背。爰是一样作成四通,各执一通为据。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日


  同立契约字人王昌记、林筱蓉、张佃南、郑云忠


  第十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雷、陈雅契,千古美誉,传世绵长,寰宇咸相欣慕者也。兹吴飘香为要振兴商业,是以邀集良友,共相鼓掌。叨蒙同气连枝,意志相投,协商开创益章号杂货、北郊、布店生理,共合二十股,每股元本七三银五百元正,合计本资一万圆正。吴飘香六股,在本资银三千元;祥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晋益号二股,在本资银一千元;裕泉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益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合共二十股,在本资银一万元。立合约字之日,其项即交吴飘香收领办理,振作配运南北杂货等款,如行诸务,一切归飘香调遣公办,不得偏私废公等情;如有斯情,被诸股东察出,应宜协议定止。如从公办理,应每年终清结账款,苟有长息,除行中诸费事外,并开赏当事勤劳一九抽分之外,应作二十股均分,利蚀均同,各无异言生端,恒相遵守,毋得违背。合立股字一样五纸,股主各执一纸,以为之证。此据。


  光绪年月日


  诸股东合资同立


  第十一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人何某等。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四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兹于光绪○年六月,○○○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合共本银○万圆,共同商业。于台南市街内宫后街开设布店及染坊营业,匾号曰永瑞和。公订条规,约议当事共同。既有四人之庆,允符四倍之占,所赖交赞模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规约,各宜恪守,明议每年结账,薪伙店租等费以外,得利并与内外当事及诸伙抽分外,就本银得利照股分摊;庶几鲍管之遗风、猝陶之胜景,再见于今日矣!亦世世之绵远也。于是,同设本号信记印一颗,分作四块,各执一块,并合股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一、公定:本店不出支单、借单。议以信记印分作四块,合股约字写作四纸,每人各执其一。如有生理堪作,即由当事知会股东,取其凭记,由当事暂觅借用,以资流通。


  一、公议:内外当事既定议抽分酬劳,在店总理各事,内外浃洽,宜夙夜辛勤,尽力经营,庶不负所托。


  一、公议:所请内外当事及伙伴,在店帮理各事,每年终结账,除薪伙店租等费外,得利以每千圆抽二百圆:一百圆与内外当事均分,余一百圆与诸伙伴就薪金分摊,喜作酬劳。


  一、公议:本号股东不得私自举用伙伴,应由股东会同当事、会同各股东协议,斟酌妥当人等,可倩入店帮理,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议:诸伙伴薪金,逐月定作二期开发。倘诸伙有急需之事,先向议借,即由当事裁夺。


  一、公议:本店定不出账,若诸伙伴经手,果知人家及贩客着实,账项施延被累,宜先知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薪金扣抵。


  一、公议:店内日清簿结存银钱须要实在,当事时常查察,如有虚存浮记,惟该掌柜是问。当事立即知会股东追究,不得徇情。


  一、公议:本店生理,逐年结账得利之项,诸股东不得私自支取;倘要支取,宜先会同诸股东定议,方可开支。


  光绪年六月日


  置同合股约字人□□□□□□


  第十二合股字


  同立合约联财股字人谢捷泰、黄振发、叶泰记、黄有记等。窃见:财从力生事在人,为资本裕余而益善。是以四人共议,于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承买凤山市街三角窗街福记支店货物家器等件,截结计金三千零六十九圆五十四钱正,前来改号经营。兹将股友诸人资本列左:谢捷泰出资金一千六百圆,黄振发出资金五百圆,叶泰记出资金五百圆,黄有记出资金四百圆;合共资本金三千圆正。仍旧在凤山三角窗街开张英福记商会和洋杂货,其生理之事,一应托伏黄有记为当掌,逐年薪金一百二十圆。至于生理得利,扣除利息外,尚有得利,应当二八抽分,不得短少。自兹以后,务宜竭力营为,逐年清算,结册各人一本送呈,赢亏照本均分,登志簿里。其每年得利如若要支,当与股友参商。至于股本生息,每年由人照取;无取者,再随股本一体逐月加一分行利。今恐无凭,立此合约联财股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后照。


  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旧历辛丑年二月二十五日


  立合约联财股字人叶泰记、谢捷泰、黄振发、黄有记


  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六日,股银经以收楚。此据。捷泰


  第十三合股字


  合立联财合股字人,凤山街李角、陈椪吉、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等。窃谓:以取善补仁,乃朋友相资之义;同心协力,即众志同城之征。今因前新宝裕号联财诸人资本,一切抽归,目下乏本为商,主理人陈椪吉将新宝裕店中财业、物品家器以及欠他被他欠账项,并家屋一所,住在凤山街火房口旧柴市街二百三十二番户,再鼓舞合资,共商妥议,各出资本七五台票三百元,合计九百元,就于本市街三角窗街重建振宝裕商店糕饼铺并砂糖商。公同议举李角为主理人,所有店中出入账项、物品买办以及雇退店伙,一切听主理人主权。每至年终结账,除店中开费外,得利多寡,按作三股均分。俟至三年后方许开支,若未及三年,不得藉端暂借,致乱店规。倘将来生理否泰得失,系关造化,切勿互相归咎。此系同声乐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联财合股约字一样三纸,掽吉等各执一纸,以存后日证据。


  光绪三十一年新旧历二月四日元月一日


  合立联财股字人李角、陈掽吉


  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


  第十四合股字


  立合在本股字人王福记、王铭记、陈顈裕。今因合作瑞兴洋行生理,议作三股,计在六八本银六千元:福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铭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顈裕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签举陈辅卿当事。逐年结账得利,照股分摊收入。各人在本账内如欲开支,必须公议妥洽,不得擅自侵取。维愿同心协力,和衷相济,日后生理兴隆,利泽攸远,是所企望焉。合立在股字三纸,各执其一为照。


  光绪十四年戊子元月日立股字


  第十五合股字


  同立合股字人,下林仔边街黄长记号,即黄国良。因前在东港街开设张长泉号油车牛磨生理一铺,历年已入,无甚得利,兼无妥人可用,是以停罢。兹因有东港街吴聚成号,即吴兆汉出为合伙,拟作两股经营,每股议出本银六八佛银二百大圆,交汉出为当事。日后得利,两股均分,更易其号曰长成,俾生理再振,基业重兴。至一切店中车间、栈房,以及器臼家伙,议明踏税。当事之人薪金,议明开列于后。其店屋、车器若有损坏,由税项修理。此系二比妥议,恐口无凭,同立合股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


  当事全年薪金七十二大圆。店中全年税项一百二十员。军房、店屋、器臼载在点单列明。


  太岁乙未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股人下林仔边、黄长记、东港街、吴聚成


  第十六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头、郭和。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佣资本银二千元,面议将银交代郭兴兄,重新开建兴业糖行生理,在于本街开张和记号,日后该行如有亏蚀,乃系头、和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二纸,付股东收执为据。此照。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有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联财合股字人郭和、郭头


  当事人郭兴


  第十七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胜,西定上坊外宫后街郭延。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备资本银三千,计六千元,面议将银交代于郭利兄重新开业糖行生理,在于西定下坊南势街开张玉记号,日后该行如有利蚀,乃系胜、延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同立股字三纸,付股东收执为据。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当事人郭利


  立联财合股字人郭胜、郭延


  第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汪藻记、汪泉记、邱振成、启隆胜、汪瑞记、汪耀记、源合成。窃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鲍知心,贸易自有成约。既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浮,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今台南竹仔街泉裕、振成合伙生理,迄旧岁修谋为未得如意,邀请股商裕成等,爰禀知己者,共议联赀,公举陈黎老为当事营谋。爰议所有前者邱振成一面欠项及存账一切,振成自抵当,不干合伙公司之事;汪泉裕亦然。前核账,以丙申终止,邱振成在股分,除算账外,仅有货本银六百圆,汪泉裕只在货账实在本银六百圆,再邀源合成在一股本银六百员,启隆胜在一股本银五百员,汪藻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瑞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耀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计七股合共资本银四千一百圆,在店经营,匾改曰裕振成字号,仍作绸布生理。逐年得利,照本均分。自此同心协力,允符获利之占;和气相从,克恢不朽之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照约勿忘,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亦后人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凭。股份以及所约条目开列于后:


  一、汪藻记在一股计七三银六百圆。


  一、汪瑞记同同


  一、汪泉裕同同


  一、邱振成同同


  一、汪耀记同同


  一、源合成同同


  一、启隆胜同同五百圆。


  合共七股计七三本银四千一百圆正。


  一、明议:本店事务应由当事之人秉公设法,至于股份东家在店办事,亦须秉公协力。凡有诸事,须与当事之人相商公允妥行,不得擅便,亦不得擅用人数,致干嫌疑。


  一、明议:年结得利,按以加二分:头内当事之人,应得加一之额;余尚加一之额,以分伙伴共得分甘。至于股伙得利,须待三年之外在架充足,方得开支,务必先期通知,照股按额,并不得先行支取。此预议各悦,不得滋端,致干规约。


  一、诸股份以及当事诸伙,俱不能擅支银货。至于逐月伙伴薪金,应由经手按期给发;倘若侵渔积弊,由经手是问扣抵。


  一、再批明:泉裕、振成所有前欠公款,以及拖欠郊行等账并借项一切,应泉裕、振成各自抵当,不干裕振成之事。合应批照。


  太岁丁酉年月日


  汪泉裕、汪耀记、邱成振、启隆胜、源合成、汪瑞记、汪藻记等同立


  第十九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邹开记、蔡泰记、李品三、杜顺德、王金庆、邹登记、陈深记、林添记、林克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兹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德源,合共七股,得利就母均分,计本银七千圆。既协同有九人之庆,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勿违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爰立约字一样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公同议举王迁记当事,在店经理公事。公议得利十元抽一元,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议:本店生理,必须在架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闲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一、议:本店股伙不能荐人,恐不受唤用,多生情弊花费。


  一、议:各股伙如欲抽本,别图生理,不得私退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当事及诸股伙,许抽方抽,毋得自便。


  一、议:股伙不得向店内暂移银钱借用,如有急需,必须别处移挪。


  一、议:店内逐月销号首饰衣物,在股及当事店伙不得擅行抽摘,不致故衣难卖。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当事是问赔补。


  一、股伙公议:本店不出支单期票,或二、三、四月间生理兴旺,措手不及,由当事先邀齐各股面商,均无闲款借与公司外,再由当事向他处暂借,不得擅专。


  一、店内所用伙记,均系当事选用,如有舞弊账目以及赃架失号,惟当事向保人是问赔还。


  一、店内各伙记薪金,由当事秉公议定,逐月宜向当事取用,不得自行擅专。


  一、列在股本银,开列于左:


  邹登记在本银一千圆再添本银四百圆。


  邹开记同同


  蔡泰记同同


  李品三同同


  陈深记同同


  林添记在本银五百圆再添本银二百圆。


  林克记同同


  杜顺记同同


  王金庆同同


  共九人,合七股,计在本银七千大圆正。另当事一纸,共十纸,各执为照。


  七股共再添本银二千八百圆,合前在本银计共九千八百圆。再照。


  同治七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李品三、杜顺德、邹开记、林添记、邹登记、


  林克记、蔡泰记、王金庆、陈深记


  第二十合股字


  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股票合共十五纸。第十一号孙通记


  此我等志同联股,道合聚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振美。爰同股合,开张打鼓内外南北生理,自行配寄采兑,起号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订议作二十二股,每股定出资本六八银一千元,合共在本银二万二千大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得幸也。谨议合股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隆记应得六股,本银六千元。


  陈茂记同二股,同二千元。


  陈贞记同同


  黄逊记同三股,同三千元。


  陈字记同同


  陈春记同一股,同一千元。


  以上二十二股,计在本银二万二千元正。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共二十二股,计本银二万二千元。所落资本,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共各股内有愿别付银在本行内放息者,议每百元全年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孙明辉为正当事,每月薪金十五元;陈详明为副办,每月薪金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正、副当事协理人裁酌选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另招别人充办,不得徇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外埠各所采兑货物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儎等款盈余,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余还息外,如有获利,俟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议:每百元应抽给正、副当事人孙明辉、陈详明每人各一十元,协理陈隆记应给一十元,陈茂记应给五大元,两协理人无薪水,尚能通融外水项行情,振美稳机,以固大局,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问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股倘有志图别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伙酌议,兼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愿承接,方准招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打鼓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课郊号,或份船股账,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集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心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除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符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伙伴人等,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敢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缺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余仍归股份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孙辈永远存焉。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年十二月日


  捷兴公司唻记栈当事人孙明记、陈详记立


  第二十一合股字


  和兴公司股票


  且自子贡开货听之,经营生者咸趋贸易;陶朱善谋为之术,逡巡者厥凛成规。聚财可以生财,协力尤期得力,此我等志同道合,思合本以求财;气笃谊孚,特运筹之振美。爰同合股开张打鼓南北中外生理,自行配寄买卖,建号和兴公司。订议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银一万元,合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操作为于时命鬼神之玄机,鸿猷大义,大道生财,殿基业于盘石,巷桑而永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之所深幸也。谨议合约,各执一纸为据。即将各股东在本芳名并列于左,是为序。


  陈北学、敏记号得二股本银二万元正。


  日翔、文凤号同同


  和智、情记号同同


  和信、润记号同同


  文定、权顺号得一股本银一万元正。


  和礼、永记号同同


  仲和、致祥号同同


  共计得成一十一股,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正。


  谨议各章程列左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万元,共一十一股,计本银一十一万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嗣后各股有愿别付在本行内放息者,宜与当事人商定,利息随时酌妥。


  一、议:本行各股东公举陈仲和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陈祝三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掌握全盘生理,招客买卖,并行内伙伴概归正、副二当事人裁酌。惟管银人须听各股东公议举用,如有不合式及不遵规矩者,正、副当事宜向各股东言明,另招别人,不得徇私。


  一、议:本行自行酌寄中国及日本、香港等埠采兑货件,以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及积货待估利蚀,并保家包船儎位盈余等,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应酬、逐年归返利息各项开除费外,核实得利若干再留存经营,各股东酌定照行。


  一、议:本行生理,并开设横滨顺和栈所有盈亏,均付本公司账内核结。除开归返利息外,如有得利,须俟三年或五年大结,除虚账外,准可实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


  一、议:每百圆应抽给正当事一十四元,副当事六大元,余者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付本公司经营与否?随时酌议,各股东不得异言。


  一、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在本行公司先借者,其利息全年每百元十大元,如不届年,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当照算,不得弄巧。


  一、议:本行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别业者,将名下股份让出,须先邀集同伙,齐议归何人承受,秉公结算划割。若股内人不愿承接,方得招外承顶。


  一、议:本行当事人、各伴人等,按月支工,不得预支挂借,并不得借用本行图章,私自揭借,亦不得自作私帮生理,私用公项。倘有等情,一经查出,将母利充公本行,以杜利心,而省滋累。


  一、议:本行乃做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自行配寄等。倘要谋别处郊号,必先通知各股东商量停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记别处外洋何货能利本行采兑配寄,当事人即集股东酌妥举行,利亏亦关造化,股内之人无得异言。


  一、议:本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因材而用,不得袒庇亲朋,当择善而举;倘有不遵规矩者,一经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存侵银项,系举人赔偿。


  一、议:本行当事人务宜一秉至公,凡事应听各股东稽查;如有不公,并侵取等弊,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录册,呈与各股东观览;而日清账亦须逐日存查,庶无紊乱。


  一、议:本行贸易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其利息照时价行。秉公处理,不得隐荫,以负重托。


  一、议:生理兴隆,固人所同欲,然负胜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生理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无得异端。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东合约字文凤、永记、敏记、润生、情记、权顺、致祥


  第二十二合股字


  窃谓: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联股营商,无非和衷共济。既气求而声应,欣联道义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经营之计。同方同术,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气以致祥,以期克振宏谟,由是则获利无穷,业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将合股承坐隆兴号绸布等件及账目全盘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开张在台湾打狗旗后街,起号表为隆兴昌记,专谋米谷兼办外水等处布疋杂货以及在台配寄外水办倚兑九八生理。自今以后,惟愿当事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大振鸿猷,财源如百川聚会;宏开骏业,利路似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一样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以为永远存照。


  兹将股东芳名胪列于左:


  陈润生在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正。


  王全记同同


  荣奇记同同


  陈义记同七百大元正。


  孙邦杰同五百元正。


  孙克明同同(以下略)


  合计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正。


  一、议:本号生理订于六千九百元,计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为定。议明资本每百元,每年应贴股东利息十元正。


  二、议:本号生理举林树勋为当事,掌理全盘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


  而管银人听诸东另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听当事由总理人向股东言明,共议另择妥当人充用,不得徇私。


  三、议:本号生理举陈玉寅为总理人,永远仍旧挂营业名,监督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等款,各股东等不得议换别人。而本公司专作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须与总理人共议,设调银根妥协,方可举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行,免致冒险。而本号全盘账目,须听总理人查核来往银钱等货项,不得异议。为当事人宜竭力从事遵规守约,以望大启鸿猷。


  四、议:当事人如私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买事业并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尽归本号,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议:本号生理,除在本采兑以外,如伸项或欠他他欠,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六、议:当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加侵,并私用本号图章揭借,私侵公项;倘有等情,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而当事人须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以昭公允。


  七、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号,如不受,方许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号支借,须将股字与总理人签字,然后立借单并股字为证。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之额,不得加侵弄巧。如股东意欲别图,愿将股字出让,必须与本号并总理人商酌;划割归本号或别股承受,亦须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让外人。


  八、议:本号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绸布等赀发兑为本。因迩来各费浩繁,求利甚微,倘股东如有办货交接价数,须跟门市发兑一客一律,以冀永远利盛均沾。


  九、议:本号各股东如有欠他账项等,欲由本号阻挡股份银或支项及过账抵额,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股友情谊。


  十、议:本号生理须认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谟。账目必须分明,倘有盈亏,均照股份开摊,各安天命,不得异议。如有得利,逐年核结,须候三年大结,除开费有账以外,核结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给与当事人花红;又再给出七元与总理人,以为酬劳;又再抽出六元,给与后来有得力诸伙。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计抽出二十元,以为花红酬劳分摊之额。


  十一、议:本议诸股友如有与本号来往,侵用本号银项,定每百元每年应贴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东如有与本号来往,除在本外,有在款于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贴利息银十四元,贴与在项股东,以昭公道。


  十二、议:当事人不得袒庇股东以及亲友、故友侵缺本号艰项;如有不敷,由经手人赔偿,与本号无干。


  十三、议:本号当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违,将本利银一切充公,有事及亏本,自行抵当,不干本号之事。


  十四、议:当事人须每日查日清账目,逐条慎记清楚。如与交关人来往银货,须另设立手簿,两相盖印清白为凭,切遵条约。


  十五、议:本号生理如大得利,须存作公积,以为扩张大振。如要开支,须请合股并总理人议妥举行,不得多生枝节。


  十六、议:各股东在资本于本号,另有设立手簿,交各股东存执,须至年终持簿到支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项,明订现算,不得延误;倘有过期,照七议算利息,不许异议。


  十七、议:本公司生理系总理人陈玉寅创始,设立规模至兹有年,因事孔多,第恐过劳,是以不欲支给月俸。但念林树勋交谊甚殷,让与为当事,倘玉寅如乏良机,而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亦宜听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薪金仍旧照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友谊之情。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王全记


  立股份字人陈润生、陈义记、荣奇记、孙克明、林凤鸣


  隆兴昌记总理人陈玉寅


  当事人林树勋


  第二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股人,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李化育、黄万吉、庄宝春、洪生德和等五人。此股合同共议,在于东港下头角开设鱼品贩卖商业,屋号曰良盛号,资本金七百圆。定议该良盛号商业始终得失,一概为八股一样均分,切无异心也。良盛号营业为八股合商,资本金五人同面议定:苏爵仁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黄万吉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庄宝春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备资本金三百元。面议既定,决无相违,口恐无凭,同合立股分证字五本,五人每人各执一本存照。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


  同立股份证字人原籍维新里大社庄四十八番户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


  同港东中里东港街李化育


  同同第四百五十四番户黄万吉


  同同庄宝春


  同同第四百五十六番户洪生德和


  右五人等一样同立股分证书无违也。


  第二十四合股字


  盖闻:财从伴生,事由人立,利因本积,志在同心。兹我同人,邀集合资联谊,以益大道生财,议举开张合作油铺生理,定在凤山埤城内草店尾街,号曰和义。其生理订议作六股,每股科出资本银五百元,计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公同议请朱君壁瀛为当事,掌握全盘生理,任凭贸易,听其主裁,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惟愿大展鸿猷,永固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是则合股东之深幸也。谨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计列各股东芳名:


  一、朱士洲记应得一股过半股,六八银七百五十元。


  一、王粗记同同


  一、朱再发记应得一股同五百元


  一、张行记同同


  一、梁冀记同同


  共六股,计资本银三千元。


  一、议:本号生理,每股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也。


  二、议:公举朱君壁瀛为当事,每月薪金六八银八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当事裁酌选用。


  三、议:本号内店税、福食、什费、薪金等款,应由本号支理照发,不得加用滥用。


  四、议:本号所作油铺生理,发兑一切利蚀,逐年本号核结。除开店税、福食、薪金、什费等款外,核结实得利若干?造册呈报股东查阅。


  五、议:本号生理,逐年核结,除费外,结有实利,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议:每百元应抽十元,以酬其劳。


  六、议:本号生理,其得利仍存经营,以固永远。俟三年过,各股欲均分,欲在本号经营,是否?到时酌议施行。


  七、议:股内各如有志别图,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股内人酌议结算,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号承受。如股内人、本号不愿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顶。


  八、议:本号图章,不准私用揭项;倘有等情查出,听股东裁办,以杜弊端。


  九、议:各股东在本银项,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结账,将本银照算利息,分与各股东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见得利,资本短缺,各股东自当再行添本;若无添本,听当事人立字盖用图章向人告贷,不得异议。倘股东有伸银项在本号,每百元每年本号贴出利息银六八银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东侵欠本号银项者,每百元每年贴出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应坐本号利息,照约而行,不得拖欠,似昭公平。


  十、议:生意兴隆,人所同欲;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盈亏,股内人各安天命,忧乐与共,照股均分,各无异议。


  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约书


  右因黄海等,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许准,开设质屋营业。其店号名之曰协益,住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同立合股资本约字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出资本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开质屋并故衣营业,若后日生理得失,应就股内资本银均摊。虽为获利起见,亦系经营一途,所冀将来振兴鸿业,广蓄财源,俾合股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伤和气。此乃相议妥洽,有无反悔异言,余者公订条规,以便遵守。谨将所议条规,开列于后。口恐无凭,共立合约书一样九枚,各股各执一枚存照。


  计开公订条规如左: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计共一千三百七十圆。


  一、本号银项若有余裕,不能私行转借;倘银项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号信记,私行承借,必要集诸股东同家长黄沧海商议为妥。


  一、本号逐年应存计册,以告诸股内。或无得利,听其退股来回资本;或有得利,听其开支利银。如不愿开支,欲将得利银合算为资本,亦各从其便。


  一、本号销胎诸物,无论轻重,若诸股内及诸伙缺乏要需,应由公订估价,然后照价买出,不得私行抽记,以乱规约。


  一、本号凡开费以及杂款,俱要登记账簿,听股内任意随时查阅,不得阻挡。此系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条规约,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约字人李春州、陈洽泉、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生理已废号,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后不能行用,当作废纸。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蒋昆镛


  右者系自光绪三十年间,合营嘉义西门外街吴服商业号曰胜兴。兹当事者蒋万不幸身故,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出,传等窃慕管鲍之风,安忍分折,爰是会合签议,即将本业再行振作: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计资本三千二百元,付与蒋坤炉出为经营。该资本务宜将前结算伸数凑成股额,听由当事者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当照本摊分,不得争长竞短。此系俱皆乐从,各无异议,口恐无凭,特立合股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日


  蒋昆镛后见人陈氏杳、蒋传、赖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金永众股分等。窃谓:同心协力,生理自见兴隆;踏矩循规,事业方能永远。缘我嘉城北门内街金永裕铸炉,此次蒙藩宪颁给帖戳,业于光绪癸巳年六月禀报开张各在案。第以管、鲍之风声,未易企仰;而子贡六亿量,实欲追踪,爰是佥议:每分定本银一百圆,日后得利照分均摊,条列在本。同立约字一样十八纸,凡我联财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计开:


  林荣记在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


  金永丰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


  张世珍在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


  苏长兴同


  郑盈记同


  高登记在本银一百元,应得一分。


  刘源记同


  王纯格同


  施振记同


  王斯美在本银五十元,应得半分。


  罗命记同(中略)


  一、批明:罗鼎记承办本号给帖事宜,并无支领薪金,爰议逐年得利,准照股内,再加一分开支。


  一、再批明:以上合三十分,共在本银三千圆,又另荫罗鼎记一分,合共三十一分。理合声明。


  光绪癸巳年十二月日金永裕股众分合约


  合约字壹纸,付苏长兴执照


  第二十八合股字


  财祺日晋


  立合同据欧阳长庚、陈元升、陈显标。兹缘意气相投,摒做甲纸,干记字号,自温郡办好专连淡水建发行销售。分作十股,每股计英洋三百元,欧阳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显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合共英洋三千元,以作资本,议定三年结账,盈余照股均分,毋得论寡争多,致伤雅道。自立据后,惟愿协力同心,终始如一,以致生财有道,获利无穷矣。恐后无凭,合立同据,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据陈显标、欧阳长庚、陈元升


  见中金文成


  第二十九股份银收单


  兹收过


  洪韫玉先生来大稻埕新兴街十六番户建盛茶庄股份龙银一千元正。该庄股额共一百分,先生名下应得十份,他日生理得失,照股均分。此据。


  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即旧历癸卯年三月日立


  收股份银单人建盛、林蔗田


  第三十合股字


  立兴业同盟约字。谓:天下事有志竟成,人情中因信而立;是故成大业者在同心,决大事者在慎仪。兹吾侪志向运送一途,当此兴业建议之故,虽云彼此可信,终恐口无凭,不得不共立约字,以冀同盟之精力终始者为一,永无反悔者。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商有商规,今分股并规则,开列于左:


  谢天祥三股半七百大元


  何镜如三股六百大元


  周锡卿二股半五百大元


  李魁一股二百大元


  一、该营业之资本,计定龙银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应出龙银二百大元。但盖印之时,每股先备出龙银八十大元,以作经营之资本也。


  二、倘日后有用银项之时,各股分应出之额,必宜交纳清楚。


  三、每年定于年终结算之时,损益照股配分。


  四、该运送出入之账项,每月查检一次,以防不明等情。


  五、临查之时,倘有账件银项费用不明等情,该人自当赔足。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立


  谢天祥、何镜如、李魁、周锡卿


  第三十一合股字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黄心、曾巽言、蔡藩等。情因曾巽言有备出资本银一千元,黄心备出资本银三百元,蔡藩有备出资本银二百元;合备出资本龙银一千五百元,振作绸缎什货商业,铺号彩彰号,其营业场所在新竹厅新竹街,土名西门元太爷街黄锦三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户内。但生理虽三人合伙,而户主以及营业名系委曾巽言一人出首禀报,而心与藩等并未连名在内,第恐后日有生理事端,是以议立合约为证。凡生理开业以后,无论长利或多或少,除铺内费用一概以及藩等薪金以外,所有长利即先扣起加一,加贴藩生理熟务慰劳之金,其余长利多寡,照资本银均分为是。倘后来生意大振,经营致富,亦系诸人之福,务须循规导矩,遵约而行,各不能争长较短,致伤和气。口恐无凭,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为执照。


  批明:其股伙内之人,除逐月薪水以外,不能侵取,厅将资本银加抵,不得异言。又照。


  再批明:其铺内各货物,无论何等人家,诸伙内人概不能擅便出账,随登经手人代去;如后拖延不还,该代去之人抵当。又照。


  再批明:至年终结算,所有货物照采本之价,不能准折,以负长利之功。又照。


  再批明:后日伙内之人要增添资本,须再记入资本簿内。其长利,以资本多寡均分。又照。


  再批明:诸伙内如要抽回资本,其货物照采本的价,但铺号彩彰号应归开业人承办,不能分折。又照。


  再批明:其铺号内所有一概事务,由曾巽言一人主裁。又照。


  再批明:恐铺中有要用银项向人借入,出巽言之名,当记入铺中账内,公共负担。又照。


  再批明:股内有在铺内作铺伙,不能私作生理;如有私作,将货充公。又照。


  光绪三十年六月日


  代笔人杨辉如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曾巽言、黄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本银列明于左:


  一、方青桂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一、郭阿水出本银六十大元应得二分


  一、连清泉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计三人共出本银三百大元。


  同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面议:兹公共生理,依旧作联丰字号,倘有获利,应作股份均分,若生理或长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摊。但此生理,前光绪二十九年间,系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作,数项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系是光绪三十年再来合伙,如有合伙三年之内,裁欠数项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满,应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后有生嫌疑,爰是当场议定合作股伙字为据。自此立字之后,务宜遵约而行,俱各不能争长较短,至公无私,同心协力,一团和气。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一样三本,各执一本,付执为照。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银项,经有登记在簿,而公司应当贴利。倘日后母银应额股份均还,两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历年凡纳店税以及营业税,并什货以外,如有长利者,应作股份均分。立照。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应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摊,该股伙应额抵当补足。批照。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领;如领过额者,应当支还店内。合应声明。又照。


  再批明:现年郭阿水来合伙生理,凡诸人来往长短被欠之数项,应该公司支理。批照。


  又批明:方青桂备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俱各立批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笔公亲人谢水


  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人连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窃谓: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宜洽力,诚哉是言也。兹我同人,心慕管、鲍,业治猗陶,怂恿郊行生意,计及共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统共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递年得失就本摊分,永无异议。佥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开设贞元牌号,振作郊行生意。逐年会计扣除开销外,得实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尚溢银两,按照实在股额均分。如该利诸股东支存不齐,惟凭账册,逐年仍照数多寡摊分得利。但养斋、如松既任当事之职,务须认真整顿,俾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诸股东望。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八纸,各执一纸,付执永远在照。


  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


  一、郑擎记缴出觅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


  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资本最宜尤实,诸股东不得滥侵本号银项;如有欠至百两以上者,经久不还,至年终结算,除将该股财本扣起,余就本得利,不准照约字内股份摊分。再照。


  一、当事人务宜开诚布公,俾益贞元,不得营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经诸股东察出,定应撤退换充,不得藉端刁难。又照。


  一、掌理银柜最出入谨慎,逐期存账,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侵渔浮额;如有此情,一经当事人察出,定应达知诸股东撤退换充。又照。


  一、银柜不得浮存。倘有诸伙戚友,暂假零数银项,当登记该伙去账本号,概不肯坐额。又照。


  一、本号应交接朋友,倘有暂做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友支去,与诸伙无涉。仍不得浮存,致碍交行例。又照。


  一、凡伙最宜率循规矩;如敢故违,均由当事人裁撤换充。又照。


  一、账条最宜紧要,凡诸伙有暇者,俱可帮对账条。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照。


  一、诸伙除应支薪金外,不得侵欠过多,有碍生理。又照。


  一、逢有别途生意可谋,若系照公办公,有时间做,固亦不妨,听当事人随机应变,庶可获利无方。又照。


  一、本号诸伙上下,均宜和衷共济,不得挟嫌生端,致拟生理。又照。


  一、设分栈在于堑城内,牌号新联源。除抽本号外号九七开销外,得失若干?均邀入厦贞元结账。佥举耀东为当事人。又照。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林达记、郑砥记、郑澄记、郑擎记、叶宜记、郑益记


  李荣记、郑丰记


  第三十四合股字


  合股字


  诸股伙设立彩彰字号,议整染坊开张生理,接作四股半合伙以贸易,每股约定本银二百元:许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义记合一股,许蓖、李田合一股半;计共四股半。其许蓖、李田两人之股份,应宜在本银三百元。股伙相议:蓖、田减备在本银九十元,宜交二百一十元。后日得利不得利,亦照股份之额。此乃股伙俱喜悦。合应载明。存照。


  第三十五合股字


  盖闻:坐贾行商,裕后光前之本;出作入息,兴基立业之源。兹吾侪同人,欲慕管、鲍之高风,须效陶、朱之遗训,公备资本金龙银七千二百大圆,作为十二股,制造烟草生理。店设台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户,字号金长发。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二人管理,将来生理盈亏,苦乐均沾。今立合同各执一本,以昭日后。所有规条、事款、诸东芳名、股份多寡,概列于左:


  一、议: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递年生理得利加一抽分,以酬二人司事之劳。


  一、议:司事人者,不论东家亲属,工俸按月支取,不得任意长支,亦不得挂借银两等弊。务要循守规矩,如有不照店规者,立即开除,不得徇情。


  一、议:生理盈亏,萍迹靡定,股份之人间有志图别业,不得私自退出股份,须集齐诸东号商允,方得举行。


  诸东芳名股份列左:


  姓名股数金数


  郭允元二股龙银一千二百大圆


  欧少瑞一股半龙银九百大圆


  黄履享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张直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合美号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仁春福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陈义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曹茂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正义隆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翁锦泉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和国记半股龙银三百大圆


  合共十二股,龙银七千二百大圆。


  一、批:合同簿每名各执一本,公备存店一本,合共十二本。


  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第三十六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新竹厅竹北二堡新庄仔庄百五十六番地徐庆浴、徐庆炳、徐庆旺;同堡坑仔口庄二百六十七番地郑天桃等。缘徐庆浴、徐庆炳等,自光绪三十二年间,合出资本,建设蔗廍,制造砂糖,有起盖廍亭屋宇一所,坐落竹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顶百四番地之一,廍号隆源号。兹因子年间年冬缺歉,生理不就,徐庆浴、徐庆炳相议,愿将此蔗廍廍亭瓦屋一座,间数不计,蔗车石轮二付,及上下盘并附属所应用机器糖鐤什物等项一切以及目前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在内,按定价金六百圆正,作为六股,每股按金一百圆,欲退出二股与人,即招出徐庆旺、郑天桃等合伙共业。徐庆浴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炳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旺出资一百圆,应得一股;郑天桃出资本金一百圆,应得一股;合计六股,资本金六百圆正。自此各宜同心协力,勤勉经营,各再备出资本金,奖励各蔗佃多种,所有长利应照股份均分;倘或亏本,亦应照股份均出,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约至来年,廍部宜改换新甘成号,克振鸿图,生财大道,五谷丰登,甘蔗十分收成,此乃共同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即日徐庆旺备出资本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资本金一百圆,计二百圆正,面交徐庆浴、徐庆炳亲收足讫。批照。


  再批明:从前家屋之申告书,系将徐庆浴之名申告。砂糖制造之申告书,系将徐庆炳之名申告。亦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理合声明。批照。


  又批明:从前所有来往账项,除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而外,或欠人、或人欠,概系徐庆浴、徐庆炳之事,与徐庆旺、郑天桃无干。批照。


  又批明:其各账簿、每年日清总簿、蔗种簿、砂糖制造卖渡诸账簿、并廍号印章,概行拟交徐庆浴收执;无论股内何人,要用之时,应当取出观阅,不得隐匿刁难。批照。


  又批明:若有银项交涉所关之事,应当股内之人齐集立会,不得自由。批照。


  又批明: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载在蔗种簿,若有返还之时,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批照。


  又批明:每股各再备出资本金一百圆正,以便奖励种蔗及开榨使用诸费。即日徐庆浴备出金二百圆、徐庆炳备出金二百圆、徐虔旺备出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金一百圆,计共六百圆;总合计资本金一千二百圆正。批照。


  光绪三十四年旧历戊申八月日


  代书人黄和送


  同立合约字人徐庆浴、徐庆旺、徐庆炳、郑天桃


  第三十七章程


  布屿拓殖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称为布屿拓殖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拟于斗六厅布屿堡大庄设置。


  第三条:本公司以经营农业为宗旨。其开垦地二处列左:


  一、于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受台湾总督府指令第一七四五号许可,斗六厅布屿堡番社庄、大庄、旧庄、草湖庄、猫儿干庄官有原野面积一千四百六十八甲九厘三毛六丝,豫约卖渡之件,系林月汀一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让与本公司。


  一、于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民殖第一四二五号许可,斗六厅西螺堡后港庄官有原野面积六十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三坪,豫约卖渡之件,系李锦、李品三、李谋番三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四年月日卖渡于本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存立期限,拟自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起,至民国五年七月止,满十个年为定。但经本公司总员公议,得以伸缩期限。


  第五条:本章程内无载明事项,须遵照台湾总督府法令以及本岛惯例办理。


  第六条:本章程若由本公司总会股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得改订增减。


  第七条:本公司开垦地将来成功之后,各股主应照股份应得甲数匀配,肥瘦凭阄拈定,分割登记,永远各为业主。


  第八条:本公司区域外附近田畑,如有收买,应由股主连名登记,将来分割即照股份之多少匀配。


  第二章出资


  第九条:本公司资本金总额十五万二千元,分作一千五百二十股,每股金一百圆为定。


  第十条:本公司资本金不准挪用于公司以外事业,并不准诸董员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主姓名并股额开列于左:


  一、五百股林月汀


  一、二百七十股吴鸾旗


  一、二百二十股林献堂


  一、二百一十股林阶堂


  一、二百股曾文川


  一、一百股林瑞腾


  一、二十股谢道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金交纳日限,于事业着手前由公司长通知,须各于限日内缴,不得迟延。


  第十三条:第一回股金交纳日限,定光绪三十二年八月末日,每股先缴纳金十五圆。第二回以后,由总会决议施行。


  第十四条:股主接到股金交纳限日之通知,倘有过限不缴纳或缴纳不完者,每金一圆应贴日步六厘利息;若过限至六十日,则开临时总会收回股份,革除名籍。


  第十五条:收回股份须配与股主内。


  第十六条:各股主对股外人不准让与股份。若有不得已事由,应经总股员应诺,方得将股份让与他人。


  第十七条:从新入股股主,应就其入股以前本公司所有债权亏款等并享利权,并任其责。


  第三章董员及职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设公司长一名,应以出愿人任之;但将来有违背本章程之时,得由总会另选;然须得股额遇半以上同意,方可决议施行。公司长代表本公司,并主裁本公司营业一切事权。


  第十九条:本公司设副公司长一名,任期定为二个年。总会选任之副公司长,帮办公司长之职务,又依时宜执行公司长之职务,并任其责。


  第二十条:本公司自支配人以下,各使用人之任免、薪水、应酬等项,应由公司长裁定。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设监事四名,其任期定为一个年,总会选任之。


  第二十二条:监事须随时查检本公司营业情形,并金银出入及一切账簿等项,兼监督董查勤怠,报明总会。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设支配人一名。


  第二十四条:支配人选任及解雇,须由本公司会议决议。


  第二十五条:支配人应听公司长指挥监督,遵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经理一切事宜,亦由公司长任其责。


  第二十六条:董员薪水应酬等,照总会决议施行。


  第四章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会议分为二种:一曰通常会议;一曰临时会议。应由公司长于开议一礼拜前,详具要议事项,通知各股主。


  第二十八条:通常会议定于每年二月八日开议,应报明营业情形,或豫定事业经费等项,并将事务如何整理、利益如何摊分、亏款如何填补、以及选举董员其它重要事项;一切均行议定。


  第二十九条:临时会议若有紧急不可缓事宜,应由公司长邀股主二名以上,方得招集。


  第三十条:本公司会议内应议决事宜,务有众股主过半到席,方得共决可否。所有决议事项,应登载决议录内,并由到议者署名盖印,以便保存为凭。


  第五章计算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所有各项账目,每年分作前后期,由公司长决算,并造财产目录、货价对照单、营业报章、损益计算单、利益摊分案并带具账簿,以便总会时查检。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应造备股主姓名簿、出资金额簿、金银出入簿、土地台帐、其余营业内必要帐簿,不论何时,听各股主任便查阅。


  第三十三条:本公司拟自开创垦地后在未成功期间内,并不摊分利益,以裕准备资本金。但遇资本十分充足时,得由总会决议,照股摊分。


  第六章退股、革除以及解散。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股主若因革除或让与者,即视为退股。若系本人死亡,得由承继人接承股份。


  第三十五条:股主内若有退股或革除者,应就本公司归结账项,先行计算当时出资之率,退还几分;其余未归结者,应俟归结后方准退还。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若遇左列事故,即行解散。


  一、本公司契约期限已满之时。


  一、总股主情愿解散之时。


  一、不能遂行本公司宗旨之时。


  第七章印章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印章如左:(略之)


  第三十八条:前条内所有印章,系于本公司应享利权、应负责任一切文件内盖用。


  但除本公司印存置本公司事务所,交支配人执掌外,其余应归各关系人自行保管,以专责任。


  本公司总股主为后日恪守条约起见,议定章程计三十八条,合造具七部,各自署名盖印,每人各执一部存照。


  斗六厅沙连堡林圯埔街百五番地林月汀


  台中厅兴堡台中街土名新庄仔一番地之四十吴鸾旗


  同厅猫罗堡阿罩雾庄土名阿罩雾一九五番地林献堂


  同厅同堡同庄同番地林阶堂


  同厅同堡同庄一三八番地曾文川


  同厅同堡同庄二四七番地林瑞腾


  同厅捒东上堡乌牛栏庄三百三番地谢道隆


  第三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人张建生、游世清、黄则水、杨文桂、陈火等。窃闻:姚舜耕历山,遽尔千斯仓而万斯箱;伊尹耕有莘,倏然举为师而升为相。斯一人躬耕陇亩,可以致富亦可以致贵者,其遗风令人景仰而异以继述也。无如事业广大,犹恐独力难支,与其任一己以创造,而每见彼作此辍之形;孰若合数人以拓开,而愈着日新月盛之雅。直同乎周制一夫受田百亩,而与同沟共井之人,则通力合作而计亩均收之为愈也。爰是集合相议,将所要开垦土地者,先则记明地号,请官许可,继则鸠集资本,招佃拓殖。故举张建生、游世清、黄则水、杨文桂等出首联名,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向官申请得文山堡新店河上流,北势溪北岸,土名四份仔公婆堪行堵烘仔脚熊空等处官有原野百二甲三分一厘七亳七丝,豫约卖渡前来开垦。及至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九日,经蒙上官允准在案,自可任意垦耕,免致阻挠之虞。或开辟田园、或造作森林、或建筑家屋,各宜凛遵规则创建。倘开由田而园,不得相违以伤和气;开由林而屋,不得相嫌以致延迟。则同心协力,念创始之维艰,愿踊跃以从事;斯开垦速成,兆奕世而炽昌;报丈升科,追猗陶之富有;是生等之所厚望焉。合将所有多寡股份及开垦条约,逐一载明于后,并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一样五纸,编出仁、义、礼、智、信为号,每人各执一纸,永为子孙左券。


  谨将所有多寡股份及开垦条约开列于左:


  一、该垦地豫定按作一十二股摊分输出资本,以资垦事需用买受价格。其每股应输资本若干?不得豫定,须当于开垦着手以来,应当需用之际,不论多寡,即照十二股摊分,渐次输出,各宜听从其便,不得袖手旁观,任意推诿,致干垦事迟延。倘敢应需资本者,任其日征月迈而不支出,决将豫定所有股份即便拟为废业。至于日后垦成,亦不得与人争分,其股份公同。批照。


  二、将豫定所有股分者中,选举一名为干事长,以便豫算开垦事业及指挥开垦程度。但或自雇人工,或被人请负,其使用费金须先与股内人等酌议,不得一人擅自主张。又宜选举一看为会计,以便整理关于开垦收支项目及设备账簿记载条项,以为来日备考。倘股内人等要检查者,须听从其便,不得刁难。又宜选举一名为干事员,以便监督开垦方法及工事。以上诸款,不论何人受其选举者各不得推诿,亦不得徒尚虚文,并无给与薪水饭食。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三、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开垦着手之时,应出资本以资开垦需费及杂用买受价格等费须当即备出者,则始也,十取出一二;继也,十取出三四;终也,则施延日久,而不肯全部支出,虽至于开垦成功,不特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不得与人分管其股份土地,且将所有取出多少资本金,亦定作为消灭,而不偿还。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四、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自备工本前去开辟田园及栽植果子、杂物、树木、茶、籴等项,于分管前或要减价纳租,或要全部免租,须当与股份诸人相议承诺,不得擅自执行。至于分管之时,亦不得将自备工本开垦之地占定为所有股份额,须当与人分配,凭阄拈定。分得所有股份位置,亦不得令其偿还工本。倘敢故违,亦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依照第三条办理。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五、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不得私自许出股份外之人插入暗股之份,自定位置开垦,强占为私有股份额;亦不得自定境界位置,私自许出佃人依例开垦,而阻碍股内开垦之奋发;且不得私自分定一位置境界给与他人,而损害股内事业之减少。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违背;倘敢故违,依照第三条中处理,并将所许外人使入境内垦耕者实时逐出境外,不论适宜有无?赔偿应归私许之人负担,不干股份内人等之事。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六、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垦地内不得私窨虗堆及剪做坟茔;亦不得开场设赌,窝藏匪类;并不得私自毁损垦地内竹木、果子、杂物等项。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有违;倘敢故违,公同酌议定以相当处罚。批明。照。


  七、关于开垦者,不论何事,该股份内人等各宜相议妥洽,然后举行办理。至于举办之时,决不许悔恨交相为言于不平;设或有人胆敢反是,依照第六条处理,不得有违。公同批照。


  八、张建生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游世清豫定所有股份二股,黄则水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杨文桂豫定所有股份三股,陈火豫定所有股份一股;计十股。其余二股豫定为十股内人等共有业。自豫定以后,各不得争多退少股份。至于共有业,或照股份额多少摊分,或照资本金多少摊分均可;但欲照股份额多少摊分者,于资本输出之际,须由股份额多少摊出,不得不由股份额多少摊出。至于成功而后,即欲由股份额多少分管,亦不得使先输出资本之人与及其成之际,即将出资本金或收回,而由股份额多少分管,决宜照依本金多少前后分管。此系至公无私,不得有违。公同批照。 


  九、该受选举干事长及会计并干事员之人,决不得始也,承任其权柄;终也,逊谢其责成。务宜始终如一。虽至垦事成功而后,不论有无给慰,其勋劳者即听股份内人等酌议,决不得自请有大勋劳,而强使其慰劳。此系公同议举,不得有违。批明。照。


  十、该垦地成功后,登录土地台帐业主权。倘仅登录出首禀请者之姓名,于分管之时,若将业主权移转申请书及诸证明愿书要捺各人之印者,务宜听从其便,不得延迟推诿。其移转费,即由临时酌议可也。但该分管,须就该垦地肥瘦照配,美恶相兼,高低延踏,拈阄为定,凭阄管业,不得纷更,致伤和气。批明。照。


  十一、该股内编出兴业公司为公记,以凭与人交接及来往账项作为证凭。批明。照。


  十二、该公记系交○○收存,不论与人交接之际,虽捺此公记,须再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方得足以凭用;如违,亦作花印,不得凭用。批明。照。


  十三、虽捺此公记及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其事若非出于至公适宜,而私自与人诈称行为者,则捺私印之人自宜一力抵当,而诸股内人等决不肯坐受。此系公同酌议,勿违。批明。照。


  十四、该股内人等系选举○○为干事长,○○为会计,○○为干事员。批明。照。


  光绪年月日


  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人黄则水、陈火、张建生、游世清、杨文桂